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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9月14日报道,南京鼓楼警方称,近日,一名男子在地铁站门口与周围民众发生纠纷,民警来到现场进行处置时,他向民警脸上投掷重拳,致使民警受伤。 目前,男子因涉嫌暴行被鼓楼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8月20日17时左右,鼓楼公安分局上元门警务处接到上元门地铁站工作人员报警,称一名男子躺在地铁站门口不起床,严重影响行人通行。 接到报警后,在燕江路巡逻的民间警察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一名男性与一名中年女性发生了牵连。 民警迅速上前将两人分开,警告他们立即停止肢体冲突。 女子告诉民警,刚才看到男子喝醉躺在路边,亲切地询问是否需要帮助,不料被男子打中眼睛。

“男子地铁站口醉酒闹事袭警,刑拘!”

在民警的处置过程中,男子态度非常恶劣,言语辱骂民警,趁着混乱用重拳狠狠打了民警的脸。 警方取缔后,男子持续借酒劲挑衅警察,撞开警车,辱骂警察等行为。

警察力量到达后,醉酒的男子被带到幕府山派出所,被拘留至酗酒醒来,进一步调查解决。 出境警察因口部严重受伤,被送往医院进行缝合治疗。

后来查了一下,发现那个男的不舒服,一个人喝了一瓶白酒后,醉倒在上元门地铁站1号口。 看热闹的人呼唤自己,和群众发生纠纷后,用酒气暴打警察。 目前,男子因涉嫌暴行被鼓楼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现代快报记者报道,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作为新的罪名,警察袭击罪被正式确定为单独设置。 其中,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确定了暴力袭击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规定。 使用枪支、刀具管制或者汽车碰撞等手段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男子地铁站口醉酒闹事袭警,刑拘!”

警方警告说,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对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任何违法行为,公安机关都将予以严厉打击。

标题:“男子地铁站口醉酒闹事袭警,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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