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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合肥12月14日(记者马姝瑞)记者从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因个人购房借款/担保/抵押合同中存在的免除自身责任、加强客户责任、排除客户权利等问题,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日前咨询了相关部门。 将来,安徽省工商局将要求各银行修订与住房贷款合同相关的霸王条款。
今年,安徽省工商部门对银领域的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了要点规范监管,征集了该省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邮政银行、中国银行和徽商银行等银行的格式合同文案,进行了自我审查修改,督促银领域对多家银行提交的格式合同文案进行分类整理。 其中,银领域的个人购房贷款/担保/抵押合同成为客户投诉、反映问题较多的首要问题。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合同样式条款评审委员会在洽谈中指出,银领域样式合同的所有条款必须体现在保护贷款安全性的同时,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特别不能损害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 例如,样式条款对贷款人违约情况的认定扩大化、对设定提前还款的不合理要求、处罚、复利的不合理规定等。
针对目前银行住房贷款样式合同普遍存在的免除自身责任、强化客户责任、排除客户权益等问题、合同中出现的明显不公平、权利义务不明确等情况,安徽省工商局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的个人购房贷款/担保/ 对抵押合同签发了撰写修改通知书,要求这些银行执行格式条款中存在的明显失公平、权利义务不明确等表述不明确等文案,并依法进行
标题:“工行安徽省分行被约谈 房贷合同“霸王条款”有望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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