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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龙虎网信联合江苏民政厅、发改委、教育厅、卫健委等7个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截至《十四五(十四个五年计划)》末,江苏从事养老护理服务的专业人员总数为15万人
江苏省是全国老龄化程度高、老年人口多的省份,老年群体呈现出高基数、高增速、高寿命、多诉求的优势。 要迅速发展事业,关键是人才。 据统计,全省失能老年人和半失能老年人总数达到133万人。 根据相关服务标准,专业化的老年护理人才短缺近27万人。
另外,目前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存在着队伍年龄大、人员素质不高、技能水平不专业等问题。 此次7个部门共同提出实施意见,共同培养高素质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逐步遏制人才短缺。
《意见》确定,到今年年底,全省养老护理服务人员总数将达到10万人以上。 截至《十四五》年底,全省开设老年人服务和管理相关专业的高等学校必须达到10所以上,毕业生超过3000人。 从事各类养老护理服务的专业人员总数在15万人以上,其中通过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努力在10万人以上。 民政部门带头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健康、快速发展改革、教育、财政等部门各部门承担其职责,不断加强经费投入、教育支持、待遇保障。
《意见》强调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制度建设,对于在养老护理人员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单位可以作为养老机构招聘的重要考虑事项。 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人员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到2022年底,各设区市要建成2-3认证的第三方专业机构。 执行取得注册证书的护理人员,一次性取得不重复的岗位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及相关荣誉称号、等级晋升等。 取得职业技能考核机构颁发的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人员,在养老护理岗位任职两年后,分别给予500、1000、2000、3000、5000元以上的不重复岗位补助金。
《意见》鼓励创新医养康养人才和社会工作者建设,让护理学等医疗专业毕业生参加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鼓励医务人员、退休医生、护士到养老机构的医疗机构工作。 养老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受到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等待遇。
《意见》还鼓励设立区市级民政部门发挥领域特点,与本科院校合作共建养老服务学院和涉老专业。 鼓励养老服务公司与相关高校合作,开展订单式教育,委托培养高层次养老服务管理人才。 探索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养老服务职业经理人全部人才库,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向国有公司转型,在养老服务国有公司引进职业经理人制度。
日本日报交流道记者唐悦
标题:“堵上人才缺口!江苏“十四五”养老护理专业队伍要达1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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