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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以来,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江苏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全力推进污染防治许可相关工作,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对纳入污染防治整治范围的32.7万家公司逐一进行了检查和登记。 全面完成排污任务,早日完成排污许可证登记率和发放率“双百”目标,基本实现了排污管理的全排污

“全覆盖!江苏全省提前实现排污许可登记率和发证率“双百”目标”

全省在2019年完成2.6万家公司发证的基础上,到今年4月底完成第一阶段清理任务,分类清理公司4.7万家,8月上旬完成第二阶段清理任务,分类清理公司25.4万家,顺利完成清理整顿范围内32.7万家的分类处置工作。

其中,3.4万家公司完成了污染许可证申请,19.7万家公司完成了污染登记,对其他9.6万家公司进行了识别和标示(关闭、无实体生产等)。 目前,江苏实际领证公司3.8万家(清理整治范围外0.4万家自主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注册公司数24.5万家)、清理整治范围外4.8万家自主完成排污登记)、发证和注册公司数均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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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污染物排放许可的全面覆盖,省生态环境厅成立了污染物排放许可指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逐步细化时间表,逐步分解任务,巩固责任,切实做好污染物排放许可的清理整顿工作。 此外,省生态环境厅、地市局、相关技术部门联合组成技术合作小组,由县(市、区)和公司开展排污许可证申请和排污登记支持工作,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引进表格数据,完成人工匹配,顺利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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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全省将抓紧做好以下几项事业。 一是落实固定污染源发证登记补充工作,清除未申请清理整治范围内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的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登记。 二是加强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质量检查,定期对已颁发的许可证进行复核,提出优化建议,建立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质量保证机制,提高颁发质量; 三是探索污染物排放许可后监管的联动机制,促进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模式的转变和监管效果的提高,将清理整顿工作的效果夯实为污染物排放许可“一证式”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是研究排污许可证与排污权交易的联动机制,利用市场手段充分调动企业广告的主观能动性,激励公司技术创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污染防治效果。 (通讯员苏小环记者徐红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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