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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食品违法经营将受到奖励,同时最高可获得20万元。 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昨天从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如果市民今后在市场上发现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可以立即投诉举报。 如果鉴定属实的话,最高可以获得20万元的奖励。

“举报食品违法经营 最高可获20万奖励”

举报非法食品经营后获得现金奖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近期,许多地方学生家长向该局反映了校园周边非法经营5毛钱零食的情况。 家长们担心,在学校旁边这些包装粗糙、没有生产日期的小零食摊上,孩子吃了会影响健康。

负责人表示,根据安徽省食药监局近日发布的《鼓励举报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公司工作人员、媒体记者、顾客多发现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违法行为被调查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最高给予20万元的奖励。 该负责人表示,食药监局去年9月鼓励餐饮企业员工举报公司违规行为,但现在已将举报人范围扩大到全体市民。

“举报食品违法经营 最高可获20万奖励”

三个途径,约定对举报人保密

该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食品经营公司有上述9种违法行为,可立即拨打12331报警电话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并写信至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ada.gov )进行注册举报的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药监部门核实通报中反映的问题,如果核查属实,对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 该负责人强调,药检部门承诺对举报人按规定履行奖励,为举报人保密。

9种行为可以通报

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表示,该《公告》详细列举了食品经营的9种违法行为,分别为:

●涉嫌使用病原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菌性、污垢不洁、异物混入、虚假混入或官能性状异常嫌疑的食品

●涉嫌经营病死、毒杀或死因不明的鸟、畜类、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涉嫌处理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关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未经检查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产品

●涉嫌超过保质期或篡改生产日期的食品

●涉嫌处理无标签的包装前食品

●涉嫌批发、购买、零售、采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

●涉嫌使用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清洗、整理、加工、保鲜、包装、贮藏食品和农产品

●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违法经营行为。

安徽省食药监局在全省食药监部门春节前统一行动,在校园周边、食品批发市场、贸易市场(农贸市场)、旅游胜地、车站码头、商场超市、专营专卖店等经营场所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以及群众活动集中的地方张贴《公告》,进行广泛发布 (合肥在线-江淮朝报() ) ) )。

标题:“举报食品违法经营 最高可获20万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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