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61字,读完约4分钟

1月14日,亳州市交通线路路边的两处垃圾桶中,人体肢体不清晰,令人震惊。 亳州市公安局1月23日上午通报称,去年12月,乔嫌疑人是刑满释放的人,他在与张某交往时,以借用介绍对象的名义,杀人和抢劫金品强后,为了掩盖罪行,将尸体肢解扔进了市区的许多垃圾箱。

“以介绍对象为名劫财碎尸 警方公布亳州碎尸案细节”

1月14日8点18分,亳州市公安局接到群众电话,通报称在市区交通线路的垃圾箱里发现了人体尸体一样的疙瘩。 接到报纸后,警方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各项调查、搜查和访问工作迅速进行,随后民警在附近的另一个垃圾箱里发现了遗体块。 初步调查后,警方断定,在上述两处垃圾箱中,发现的尸块为同一具男性尸体的躯干,死者被人杀害后,是分尸或丢弃的。 由于该事件发生在市区主干道,人员车辆往来密集,消息传得很快,当地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极差。 随后,亳州警方成立了1.14杀人案专责小组,全面开展相关业务。

“以介绍对象为名劫财碎尸 警方公布亳州碎尸案细节”

为了尽快查明死者身份和嫌疑人弃尸的确切时间和途径,市公安局、中建城分局组织了100多名民警,组成了30个职工小组,对现场和周边地区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访问和搜索排遣,并向市区各派出所漏了人 按照不漏人要求,对本辖区内的酒店、网吧、出租屋进行了各方面的搜救调查,并指示周边省市发布失踪者合作调查新闻。 经科学检查,同日17时左右,警方确认为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洼沟镇居民张某(男,45岁)。 随后,专责小组派出侦查员前往灵璧县进行调查。 根据对死者亲戚朋友的访问调查,受害者张某于年1月12日上午离家到亳州相亲。 得到这条线索后,专责小组迅速对张某亳州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查,很快发现张某在省内某监狱服刑期间的狱友亳州市谯城区人、赵某有严重犯罪嫌疑。 当晚23时左右,特别警察局在市区的赵某租房子被逮捕,在其住处发现了受害者的东西。 由于该案影响极大、性质恶劣,专责小组当晚主动委托检察机关尽早介入,监督指导案件处理。

“以介绍对象为名劫财碎尸 警方公布亳州碎尸案细节”

赵嫌疑人被逮捕后,专责小组单方面组织力量进行查处,继续做好信访调查工作,以免信访调查工作力度减弱,多次用充分的证据全面客观地说明了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在参战民警的努力下,警方相继掌握并固定了多名嫌疑人的犯罪证据。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周嫌疑人供认了抢劫杀人后分尸的犯罪事实。 1月16日,嫌疑人被民警押送,在杀人、弃尸、购买凶器等现场被指认。 之后,专务署的警察继续工作,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1月17日,在市里的垃圾处理厂,从堆积如山的垃圾堆中发现了受害者张某的头和上肢等遗体块。

“以介绍对象为名劫财碎尸 警方公布亳州碎尸案细节”

经调查,49岁的乔,亳州市谯城区双沟镇王阁村的村民,因抢劫犯罪被定罪,刑满释放后,在市区租房生活。

年12月,赵先生在与被害人张某交往时,得知张某正在找对象的消息,恶意以介绍对方为名谋取张某的钱财,为了达到目的,赵先生在案发前精心策划。 今年1月初,赵先生谎称在亳州为小张找了女朋友,请小张带现金来,1月12日来亳州相亲。 约定之后,赵先生购买了锤子、小刀、塑料袋等犯罪工具,在市内暂时租了房子。 1月12日14时左右,被害人张某驾车从灵璧县抵达亳州后,赵某将其带到出租屋,未做好准备就用锤子敲了头,当场将其处死,并随身携带现金2万多元和物品抢劫后离开杀人现场。 为了掩盖罪行,逃避法律制裁,1月13日8点左右,乔重新回到杀人现场,将张某的尸体肢解,放入事先购买的塑料袋中,当晚,驾驶自己的电动三轮车沿着市区的交通线路,将尸体扔进了多个垃圾桶。 目前,周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杀人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关押在亳州市看守所,被害人被抢的23000多元现金全部追回。 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标题:“以介绍对象为名劫财碎尸 警方公布亳州碎尸案细节”

地址:http://www.jianghexincheng.com/jsjdxw/1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