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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在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中,出台了包括“选课保障机制”在内的相关细化配套政策。 这是逐步深化细化高考综合改革的内在要求。 通过相关机制的实施,不断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科学性和公正性的有机统一,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性的追求。
一、在高考综合改革制度框架内逐步推进
全国高考综合改革是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改革,是需要不断推进、不断深化的系统工程。 2019年4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江苏作为第三批改革省和其他7个省(市)发布了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是一个整体方案,为了适应新时期对高素质多元化人才的诉求,在具体推进实施的过程中,需要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深化细化、落实配套、综合配套的措施。 为此,2019年9月,我省在新高考方案下出台了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今年出台了包括“选课保障机制”在内的相关细化配套政策。 然后,制定新高考方案下的高考考试方法、合格投票方法、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的招生方法等,确保高考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科目选课保障机制是在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制度框架内推进的必要性政策,也是高考综合改革中必然进程的体现。 我省借鉴先行改革经验,并结合实际,建立对比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等四大学科的选修课保障机制,有利于积极引导学生选修课,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快速发展。
二、在学生学习和考试安排的过程中逐步推进
在学习的各个阶段,学生对相关学科的认识和学习能力也在动态地发生着变化。 教师和家长在这个动态过程中,需要认真指导和诱惑学生更切实地了解自己的相关学习能力和特长,必要时进行适当的调整。 高考综合改革相关细分政策照顾学生和家长,在适当调整时提供更自主的选择。 这说明我们更加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学科选择,不要让学生和家长的学科选择变成“锤子生意”,也不要让学习和趣味性以外的因素干扰学生和家长的选择。
从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教学和考试安排来看,采用首届新方案的级学生,从2019年9月开始选课分班教学,已经经过了一学期的选修课学习。 但是,由于学生的适应性不同,有时会适应自己选择的科目而深入学习,有时也会意识到原来的选修课不完全适合自己。 关于后者的学生,怎么办? 根据选课保障机制,他们可以尽快调整,统一安排今后的学习。 另外,班上的学生今年1月刚进行了学业水平的合格性考试。 但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阅卷工作尚未结束,成绩也尚未公布。 通过性考试成绩合格是学生将该科目作为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前提条件。 因此,从合格性考试成绩公布到春季学期入学前后,是调整选修课的窗口期。 再加上今年寒假时间很长,学生们可以利用自主学习很多东西的时机,重新审视越来越多的自己的选修课“初心”,为自己的未来做出更科学的计划和更合理的选择。
三、在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的保障下逐步推进
为了帮助学生合理选课,我省从2019年12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开展高考选课判断和辅导等相关工作,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为目前有意愿调整选课的高二学生提供选课和教学支持方案的咨询。 但是,不少家长和学生担心变更科目后,学校的服务保障跟不上,有调整科目的意愿。
这次相关细分政策的发表,给了这部分家长和学生安全感。 政策确定提出,“考虑到应试学习的实际和复习,有调整意愿的考生,应尽快向所在中学申请,调整自己的评选科目并填写确认。 对调整选课的学生,普通高校学校应专门制定学科教学辅助服务计划,对比开展教学辅助服务和辅导,帮助学生尽快适应调整后的科目学习。 对比“如何保障学生自主选择高考科目”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加强监督,加强流程管理,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违规操作的学校和个人认真负责解释。
有了这些精准措施,恰逢“超长期寒假”,高校在正式开学前有充分的时间为学生制定学科教学支撑服务计划,同时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和课程设计,更有力地激励学生做出理性选择,回归到一定程度上有趣的自身和未来规划。
标题:“再选科目保障机制如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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