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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下午,龙虎网信在省教育厅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信息通报会,顾月华副厅长通报了全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重点,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了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相关精神,省教育厅制定发行了《关于好年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与往年我省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相比,今年颁发的《通知》有特殊的背景。 另一方面,坚决贯彻国家决定部署。 2019年6月23日,中央26号文件对义务教育招生改革进行了部署,特别是在推进免费近距离入学全面覆盖、民办学校和公立学校同时招生等方面做出了规定,教育部随后也对中央文件的贯彻提出了刚性要求。 我省发出《通知》是坚决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的重要措施。 另一方面是积极响应人民群众的重要关注。 反映出我省在人民群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有部分地方和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违规考试招生、提前开除招生、编制违规班等问题,引起家长和社会的不安 这与我省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快速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平优质义务教育的期望还有差距。 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我省在深入调查座谈、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开发了《通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风险判断。 与上海市、浙江省等长江三角洲地区协商信息表达,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文件,全面部署全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江苏省教育厅公布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附解读)”

《通知》强调了免除义务教育至近期入学的规定要求,具体提出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招生计划审核,确定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下达年度招生计划。 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招生。 二是确定学校的招生范围。 公立学校根据规定的学区招生,民办学校在考核机关管辖地内招生,大体上不得跨区市招生。 三、全面实施公民集体招生,集体注册公立民办学校、集体招生录取、集体学籍注册。 招生时间一般定在5月中旬到8月中旬。 四、严格执行免试入学的要求。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考核等方法招生。 民办学校的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申请人使用计算机随机派遣录取。 《通知》还强调了严格均衡分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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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相关工作和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依法发布招生入学工作新闻,建立招生入学新闻发布和预警机制,加强招生入学过程的监督管理。 省教育厅也将开发全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大数据监测平台,对各地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程序性指导监督管理。 公布省、市、县、学校四级招生实务监督投诉电话,畅通各种投诉举报渠道,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各学生享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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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的原文如下。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 2019(26号) )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规范办学和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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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法定责任,全面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 .依法保障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地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政府法定责任,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各自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要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家庭的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等的入学情况。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迟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后报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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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依法抓好辍学工作。 各地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辍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加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的责任。 要依托学籍管理体系,使用建立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登记表的共同保险制度,健全辍学者责任体系,引导各级政府和相关负责人、各学校和相关教师落实辍学者的业务和责任,“不小”确保义务教育入学。 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让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者辍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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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严厉打击非法办学行为。 各地社会教育机构应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保证义务教育规范健康快速发展,必须认真调查、严厉查处。

二、严格规范管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的要求

4 .加强招生计划考核。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和办学条件、标准班额等,审查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制定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 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招生前,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省中小学生学籍新闻管理系统中设定所辖学校的招生计划数,使招生数与注册学籍数一致,并按照规定管理学籍额。 从2008年开始全面停止特长生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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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确定学校招生范围。 各地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划线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概况,根据县域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各公立学校的服务区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公立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就近的入学要求,按照规定的学区招生,未经法定手续批准,不得变更服务区范围。 需要调整服务区范围的,应当进行风险判断,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手续,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民办学校重新属地化管理大体上是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地内招生,具体报名范围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决定。 满足地入学诉求但仍有空余额的,经区市教育局批准可以适当扩大范围,大体上不得跨区市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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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全面实施公民联合征集。 全面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时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精简招生。 招聘时间一般为5月中旬至8月中旬,不得早于5月1日。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公立民办学校同时注册申请、同时招生录取、同时注册学籍。 为了严格公民和招生纪律,规范招生推广行为,所有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争夺学生人数,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也不得变相拒绝。 市民招募的基本流程和具体程序由各设区的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设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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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坚决执行免试要求。 所有公立民办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的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考核等方法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说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公立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或书面入学通知,热点公立学校的空多学位实行计算机随机派位。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随机派遣计算机录取; 申请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不一次性重复所有录取。 在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机诉求后仍有余额,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时,也必须采用随机派遣电脑的方法录取。 体育系专科学校的招生方案必须经考核批准的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考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可以进行体育或艺术术科考核,但不得组织文化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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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严格规范招生和分班行为。 计算机派遣招生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具体操作规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随机派遣录取计算机必须由公证机构参加,接受社会监督,并将派遣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 各地各学校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发。 严格均衡分科,严禁设立要点班、快速慢班、实验班等。 不能以分层移动等形式分为快递班。 多次按标准班级数办学,第一学年必须按省规定的标准班级数招生(小学45人/班、中学50人/班)。 各地分配热点高中指标生计计划时,必须一起考虑民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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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次公平、大体上,全面落实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9 .切实处理移徙造成的儿童入学问题。 健全以居住证为第一依据的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与移民子女一起用积分制入学的地方应当合理设置积分条件,使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移民子女都能进入。 多次以公立学校为中心安排孩子随迁就读,在公立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政府安排孩子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进入私立学校,不得将随迁的孩子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 送孩子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学习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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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全面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使用按班就读普通学校的方法,安排附近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将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 需要负责人护理,不能上学的残疾少年以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教育为主,有条件的地区提供教育送餐服务。 各地必须依法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判断认定,确定和执行科学的安置方法。 配置结果有争议的,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实施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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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实施优惠待遇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务牺牲残疾警官子女等优待对象,各地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实行教育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优秀回国留学人员子女等入学问题,各地要制定具体办法,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优待措施对象、高层次人才的子女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说明资料,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根据学校学位状况统一安排。 优待措施对象、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名单(国家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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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加强过程监督管理,建立招生入学预警制度和招生新闻平台

12 .全面实施“阳光招聘”。 依法公布招生工作新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所有公立学校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收钱标准等),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监督通报、监督通报、举报 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微信公共平台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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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建立招生新闻发布和预警机制。 各地要加强对本地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解体调查,一旦常住人口中出现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加、学位供给不足的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早期预警报告,合理引导家长和社会的期望。 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比较有效地增加学位供给,加快削减大班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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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开发建设招生入学新闻平台。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发开发义务教育招生新闻平台,每年开始各地各学校通过平台全面实施公立民办学校联招。 建立省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大数据监控平台。 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切实运行,进一步整理不符合规定的入学说明材料,优化招生入学流程,便利家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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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招生纪律,构建义务教育招生的良好生态

15 .健全监测机制。 各地要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全建立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自主发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件,处理及时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建立违规问题暴露机制和举报制度。 各地教育监督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及时监督本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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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严格的问责制度。 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约谈、举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取消办学许可等处罚。 对掐住开学期以外的新生招生的民办学校,可以采取削减明年招生计划的处罚办法。 对监管不到位、未能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地区,依法追究关联方和人员的责任,营造规范有序、禁止行为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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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环节,也是人民群众高度关心的民生热点。 根据《中共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 2019(26号,以下简称中央26号文件)的精神,经省委教育实务领导小组审议,省教育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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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出《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我省每年下发文件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安置安排,但今年制定并印制的《通知》有其特殊背景。 另一方面,坚决贯彻国家决定部署。 2019年6月23日,中央26号文件对义务教育招生改革进行了部署,特别是在推进免费近距离入学全面覆盖、民办学校和公立学校同时招生等方面做出了规定,教育部随后也对中央文件的贯彻提出了刚性要求。 我省发出《通知》是坚决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的重要措施。 另一方面是积极响应人民群众的重要关注。 反映出我省在人民群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有部分地方和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违规考试招生、提前开除招生、编制违规班等问题,引起家长和社会的不安 这与我省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快速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平优质义务教育的期望还有差距。 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我省在深入调查座谈、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开发了《通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风险判断。 与上海市、浙江省等长江三角洲地区协商信息表达,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文件,全面部署全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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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通知》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全面接受义务教育方面提出了那些要求? 值得注意的重点是什么?

《义务教育法》确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 《通知》加强了适龄儿童少年全面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要求。 政府、学校、家庭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通知》的要点是,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着孩子的迁移和孩子的不在家等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提出了确定的要求。 《通知》还特别提出依法抓好辍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 坚决禁止社会教育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运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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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通知》在义务教育学校的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方面做了那些具体的规定?

《义务教育法》确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户籍所在地的学校”。 中央26号文件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费入学并全部涵盖”。 《通知》严格执行法规和文件要求,确定所有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的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考核等选拔办法招生,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试级说明等 公立学校在规定学区范围内通知入学或注册入学,保障学区内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免试就近入学的民办学校在考核机构管辖范围内报名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所有报名人员实行计算机随机派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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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如何明确? 和以前有什么变化?

根据《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的体制”的规定和中央26号文件提出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考核地统一管理”的要求,《通知》规定民办学校重新属地化管理大致在学校考核机关管辖地内招生,并作出具体回应。 满足地入学诉求但仍有空余额的,经区市教育局批准可以适当扩大范围,大体上不得跨区市招生。 中央26号文件确定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的新要求。 《通知》首次将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确定在审批机关管辖的范围内,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以前出现的跨地区、跨地区招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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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工”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通知》第6条确定,全面实施公民同时招募。 即,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时注册、同时招生录取、同时注册学籍。 其目的是坚决消除义务教育学校的早期招生和掐住脖子招生。 的“同步”不一定是“同一天”,而是指“同一个时间段”。 根据《通知》,招生时间一般为5月中旬至8月中旬,不得早于5月1日。 具体招生时间由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研究明确。 “公民同招”的要求是2019年教育部和我省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中确定的,我省从去年就已经开始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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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民办学校招生都实行电脑随机派遣录取吗? 计算机随机派遣由教育行政部门还是学校组织实施?

根据中央26号文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电脑随机录取”的规定,从今年开始,江苏省和全国其他省市一样,幼小升初、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9年一贯制学校中学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机诉求后仍有余额,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时,也应采用随机派遣计算机的方法。 当然,如果民办学校的注册人数没有超过招生计划数,就没有必要一次性重复所有的录取,进行电脑的随机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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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规定,电脑随机派遣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操作规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确定了民办公立学校均不得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遣的要求。 随机派遣计算机必须由公证机构参加,接受社会监督,派遣结果必须实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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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后,政府及其教育部门对民办学校的快速发展有那些支持措施?

我省一直支持民办义务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在经费支持方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根据省制定的学生人均公共经费标准制定定额,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的杂费。 非营利学校按规定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在内涵和特色建设上,鼓励民办学校开展特色学校、特色项目、特色课程等软硬件建设。 鼓励民办学校申报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不断促进民办学校特色的快速发展和质量的提高。 第三,中考招生要求,对各地备受瞩目的普通高中,在分配指标生名额时,以所有不选拔生源的民办学校为对象。 四、在学校和教师的快速发展中,民办学校在师资培训、教研科研、评奖评优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学校同等的机会和待遇,民办学校教师在职称评聘、海外培训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学校教师同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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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通知》提出均衡分科,如何保障?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后的第一个环节是给学生分班。 《通知》确定“严格平衡分班,严禁设立要点班、快班、实验班等”。 是否进行均衡的分级首先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从分级方法来看,应该面向所有人、公众、阳光、透明度大致公布分级方案,以保证分级的客观公正; 二是根据分班结果,根据全体学生的各方面因素均匀分配,努力在各级学生人数、男女学生人数比例、生源分布、教师配置等方面相对均衡。 《通知》还强调“不得以分层移动等形式划分快班”、“多次按标准班额办学,初年级应按省规定的标准班额招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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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招收特长生吗?

根据国家要求,从年开始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通知》在第4条中强调重申。 《通知》还对体育艺术类专科学校招生提出了具体要求,确定“招生方案须经申请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方可进行体育或艺术术科考核,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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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通知》对保障带孩子入学有那些规定?

江苏省是外来务工人员最多流入省份之一,保障移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是一项重要任务。 《通知》要求各地健全以居住证为第一依据的子女随迁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与移民子女一起用积分制入学的地方应当合理设置积分条件,使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移民子女都能进入。 并多次安排以公立学校为中心的流动儿童一起就学,在公立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由政府安排其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进入私立学校,不得与流动儿童一起集中于少数学校和班级,帮助流动儿童早日融入学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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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通知》对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有那些要求?

《义务教育法》确定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通知》根据残疾程度提出不同要求,确定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使用普通学校参加班级的办法,安排附近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将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 需要负责人护理,不能上学的残疾少年以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教育为主,有条件的地区提供教育送餐服务。 并要求各地依法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判断认定,确定和落实科学的安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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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对今年实施的一系列“新政”,如何加强监管,督促落实?

一是实施阳光征集。 《通知》要求依法公布招生入学的实务新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所有公立学校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学校招生咨询和监督通报电话等。 学校必须通过校园网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情况。 二是加强过程监管。 《通知》要求,从2009年开始,各地各学校通过平台全面实施公办民办学校的联招。 省级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大数据监控平台,进行过程监督管理,确保招生工作规范的运行。 三是完善的监督机制。 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自主发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件,处理及时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教育监督部门及时监督本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的执行情况。 四是严格的问责制度。 《通知》确定,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协商,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减少明年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并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对掐住开学期以外的新生招生的民办学校,可以采取削减明年招生计划的处罚办法。 对监管不到位、未能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地区,依法追究关联方和人员的责任,营造规范有序、禁止行为的良好生态。

“江苏省教育厅公布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附解读)”

《通知》应当与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总体要求相比较,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本地区具体的招生入学政策。

系统情报记者杨周萍文周天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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