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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防控是控制病毒感染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企业活动重新开工的重要支撑。 随着江苏大部分地区陆续稳步推进企业活动恢复运营,江苏全省交通运输部门一手不放松疫情交通管制,全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 2月,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执法监督,累计查处道路运输违法案件396起。 其中包括班线客运127件、包租巴士货运6件、货运78件、巡回出租车140件。
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运输公司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将有效堵塞疫情防控漏洞,有序推进复运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月29日,江苏交通运输厅再次发出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新冠防控肺炎疫情工作的要求。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机构的指导下,按照本辖区内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县(市、区)的名单,执行分区管制要求,指导公司有序恢复运输工作。 指导运输公司和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统一实施春节后临时调头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执行客运站和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乘客的体温和报纸登记、发热乘客的交接、工作人员和乘客的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 敦促道路交通公司严格实施实名制销售检票制度,严禁在车站外随便带客人。
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立即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监管和执法监督工作计划,配合公安警察等部门全面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强调主干道、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城市主要出入口、交通客运中心等主要区域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黑车”、“代包”、携客进站、不规范采用自主智能防控体系、超载等违法行为 实施顶级处罚,严厉取缔交通控股公司进入高速公路收费系统“黑名单”,在我省高速公路必须拒绝进入的防疫期间不配合监管,发生重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依法办理车辆运输和公司运营。
记者了解到,2月27日,泗阳顺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一辆车号为苏nj3027泗阳至扬州的客运巴士,疫情防控期间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点对点”运输、乘客实名制购票要求,随班出发后,自主 擅自登上乘客、揽客过程中未对乘客进行体温检查、未对乘客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严重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防控措施的省交通运输厅十分重视,第一时间责令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立即执法检查 2月28日,泗阳县运输管理处对苏nj3027客车违法行为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疫情防控期间苏nj3027给予停业解决。 并进一步批评了泗阳县交通运输局未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字路口记者梅剑飞
标题:“严厉打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运输行为,江苏交通运输部门出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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