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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物价局表示,自2009年4月20日起,合肥市实行新的燃煤火力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电价,大型工业用电价格、常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下降0.0276元/千瓦时。 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的用电价格不调整。
此次电价调整中,中小化肥电价将上涨0.0724元/千瓦时。 今后将逐步取消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从年4月20日起取消价格优惠政策,统一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
据合肥市全年分类用电量测算,此次电价下调造成大工业、常规工商业等电价支出减少4.31亿元,其中大工业用电支出减少2.70亿元,常规工商业和其他用电支出减少1.61亿元,电锅炉、能源储备 市物价部门表示,此次电价改革有助于减轻合肥市工商公司的负担,缓解实体经济下行压力。 然后,化肥生产价格优惠逐渐取消,化肥生产价格上涨,推进该领域优胜劣势整合。
标题:“合肥下调工商业销售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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