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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道路交通事故逐年增加,严重危害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市公安局交通巡查支队表示,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遏制电动三轮车载人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趋势,根据安徽省公安厅统一部署,4月20日至6月30日,全市将集中整治电动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

“滁州市整治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

对摩托车三轮的非法载人飞行,将进行严密调查

此次集中整治将比较电动三轮车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是滁州区的城主、副干线道路以及高速公路、国家、省干线道路等。 市交警部门表示,开展集中整治,将大幅减少电动三轮车载人现象,较为有效地维护道路通行秩序,坚决控制电动三轮车造成多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滁州市整治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

记者了解到,4月20日至4月30日,全市警察部门部署了民警,在各自辖区内进行了这样的推广。 5月1日至6月30日,以路面调查为重点,全力解决电动三轮车的载人违法行为。

有趣的是,警察部门组织专业力量,完全利用农村广播、文化广场和推广栏,形成农村有广播、推广栏、提示牌、推广员的员工结构。

另外,交通警察部门还鼓励大众购买安全系数高的交通工具。 抵制自行购买和采用电动三轮车,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被认定为汽车,拘留车主

据悉,从5月1日起,全市交警部门将分别设置检查卡点,调查电动三轮车载人交通违法行为,检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车辆来历等。 车辆有合法来源的,在警告驾驶员后,教育其放行并将其行为记录在案。

发现电动三轮车载2人(含)以上的,违法从事运营的,违法载人2次)以上的,予以制止和纠正。 然后,检查驾驶员的驾驶资格、车辆的来历。 驾驶人没有驾驶资格的,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原则驾驶其他机动车扣留车辆。

对被拘留的车辆,提交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 属于机动车,驾驶人无驾驶证的,在无证驾驶处罚款300元,属于拘留3天的机动车,但不能登记在机动车目录中的,车辆所有人可以向销售公司提出索赔,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滁州市整治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

并要求交警部门查处拘留的电动三轮车相关情况,特别是车辆经销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并抄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严格解决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滁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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