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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卤制鸡更畅销,不良商家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了亚硝酸盐、硝水。 顾客吃了卤水鸡后出现呕吐、头晕等症状。 近日,颍泉区法院审查了这起有毒有害食品的生产、销售案件,判处被告赵先生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阜阳颍泉:摊主制作卤菜添加亚硝酸盐 夫妇俩吃完中毒”

大全家住在颍泉区。 去年9月,大全下班回家差不多13点了。 为了节省时间,他在路边花了35元买了炸鸡、鹰嘴豆皮等。 吃完午饭后,大概做午休的准备。 虽然还没睡,但他头痛起来,呕吐了。 妻子也变成了这样的状况。

大全找到了卤虫的摊子。 小摊的赵先生马上安排家人带大全夫妇去医院,经诊断,两人是亚硝酸盐中毒。 赵先生支付了大全夫妇的所有费用,并向他们道歉。 大全对赵先生的行为表示理解。

事发后,赵先生在父亲的陪同下自愿向公安机关投稿。 赵先生说用亚硝酸盐和硝水制作卤素制品,目的是清洁卤素制品的颜色。

最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赵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加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有毒有害食品的生产销售罪。 他在案发后自首,得到了受害者的谅解,因此可以从轻处罚。 因此,法院做出了以上判决。 被告赵表示服从判决。 (文中的人物都是化名) (颍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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