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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2月10日在淮安市7日发表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型公司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政策意见》,从扩大金融支持、减轻税收负担、加强稳定就业、加强公司支持等4个方面的具体措施着手,帮助中小微型公司度过难关,

“淮安出台“13条”助中小微公司渡难关”

在金融方面,该市将稳定信贷投入,降低融资价格。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领域,特别是中小企业,不得盲目放贷、放贷、放贷,对难以到期还款的公司,要求延期或持续放贷。 按原贷款利率水平下降10%以上,国有担保企业按原担保汇率下降30%以上。 在税收方面,可以申请减免房地产税、城镇土地征收税。 未能充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以放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为6个月。 租赁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用地)以及政府主办的科技公司孵化器、众创(/k0/)间用房的,减免疫情期间第一个月的房租,减半征收第二个月和第三个月的房租。 在就业稳定方面,对不裁员或不裁员的参保公司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在加强支持方面,对列入市级以上疫情防控用品采购计划的公司,为防控疫情扩大生产能力或实施技术改造的,将按照新增设备投资的30%给予补助。 当年1月1日以后,疫情防控期间新生效的贷款将享受一年50%的优惠,疫情防控期间公司生产的水电费用将享受30%的补助。

“淮安出台“13条”助中小微公司渡难关”

(张莎沙蔡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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