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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报13日报道,江苏海事局与南京市江北新区签署了优质快速发展战术合作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将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实施国际船舶注册制度,争取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准设立“江苏南京”船籍港,放开船舶全员注册资本限制。

“江苏自贸试验区开放新举措 争取设立“江苏南京”船籍港”

江苏省海事局二级巡视员葛同林介绍,开放国际船舶注册业务,设立“江苏南京”船籍港,对江苏自贸试验区及南京区域航运物流中心的建设起着重要作用。 开放国际船舶注册业务后,在自贸试验区内,船舶企业不受船舶全员注册资本中资本金50%以上的限制。 江苏省还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授权,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的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开展中国籍船舶进口检验工作,逐步开放船舶法定检验工作,由船东选择船级社进行船舶检验,形成高端航运服务集聚效应。

“江苏自贸试验区开放新举措 争取设立“江苏南京”船籍港”

与海事部门的支持相比较,江北新区也确定了配套措施。 备忘录指出,江北新区研究发布外资和合资航运企业上传至自贸试验区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搞活船舶、货物运输、客运、科技、劳务、资产、新闻、知识产权等交易市场,加大航运交易体量,拉动国际贸易“ (许雯斐(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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