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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苏州市医保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调整2021年度苏州市区(含吴中、相城)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保证居民医疗保险可持续快速发展。

市区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每年650元。

非就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人均每年450元(其中不享受财政补助的人缴费标准相应提高到人均每年1100元);

学生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0元;

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

根据相关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 非就业居民1月至3月,学生少子、大学生9月至11月申报缴纳下一结算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标题:“好消息!苏州居民医保补助和缴费标准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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