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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主机企业“退路”,房东和租客到底该“买”谁? 最近,姑苏区双塔法律界人士所成功调解了房屋租赁托管企业、房东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纠纷,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感谢。
年7月,出租人朱某委托本市某房屋租赁主机企业全面解决自己的房屋租赁问题,签订授权委托书,约定租赁期限和租金。 这家企业很快就把这所房子租给了赵某、秦某。 但是,这两个租客并没有想到,他们向企业支付首付租金后,很快就发现了该企业涉嫌犯罪而集体“乱窜”。 在企业人去大楼(/(/K0 ) )的情况前,房东朱氏和房东赵氏、秦氏就是否继续租赁和租金问题产生了意见,来到双塔法律界人士寻求调解。
据悉,出租人赵先生、秦先生与租赁主机企业签订了租赁合同,一次性支付了18800元,不重复一年的房租。 住不久就被要求搬家,他们不能接受。 房东朱某也没办法,这家企业实际只给房东3600元,剩下的房租都被企业卷走了。 双方当事人都有苦说不出来。 对此情况,调解员从法律立场、现实情况等方面进行具体解析,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房东支付两房东7000元的补偿金,承租人搬出其房子。 剩下的15200元租金如果能收回的话,房东和两个租客平分。
记者有明通讯员薛珍楠
标题:“房屋租赁托管企业“跑路” 该由谁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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