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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从10月12日开始,苏州市调整了最低生活保障边界,将重病困难对象救助政策的覆盖范围从原来的15种扩大到23种重病重残对象。 此次调整救助病种,将缓解全市约2000人医疗费用高、经济负担重、因病返贫风险大的重残对象生活困难。
“两拓八增”
更加关注残疾人和职业病患者
两拓将原“重度残疾人”的范围从一、二级精神(智力、肢体、视力)扩展到三级精神)障碍; 原“孩子先天性心脏病”扩散到“先天性心脏病”,不再局限于孩子。
八增克罗恩病、运动神经元病、尘肺病、肺动脉高压、脊髓性肌萎缩、肝功能衰竭、重度肾功能衰竭、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8种重症患者本人被纳入救助范围。
调整后,最低生活保障周边的重症疑难病对象为白血病、尿毒症、癌症、器官移植后排斥反应的药物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全身性红斑狼疮(伴有活动期或器官障碍)、血友病、慢性重型肝炎、强直性脊柱炎、先天性心脏病、多药耐药 糖尿病足〈有坏疽、深部溃疡、脓肿、骨髓炎〉肝豆状核变性、克罗恩病、运动神经元病、尘肺病、肺动脉高压、脊髓性肌萎缩、肝功能衰竭、重度肾衰竭、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及一、二级精神(智力、肢体、视力)、三级精神)
全省初
16年共救助19万2300人
2005年,苏州市在全省率先关注低收入家庭的重病重度残疾人,首次在最低生活保障的边缘救助了重病困难的对象。 16年来,为满足民生需要,共4次扩大面孔,保障病种从最初的4种逐步扩大到现在的23种,救助对象累计超过19万人次。 相比之下,通过给予生活救助和医疗、教育、住宅等特别救助,将大大缓解重病和家庭的负担。
这次新的救助病种同时适用于“单独保险”和特困员工的救助。
标题:“苏州调整低保边缘,覆盖面拓展至23类重病重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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