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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全媒体报道,骑电动自行车需要戴头盔,已经实施了15天。 昨天,警察局表示,从今天开始,我市将对不戴头盔进行严厉处罚,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不戴50元,第三次不戴头盔将抄录公司或推送社区。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及我市公交交警部门的通告,从7月1日开始骑电动自行车需要戴安全头盔。 为了进一步做好教育诱惑,到7月15日,我市将对发现的未佩戴者首次发出警告,两次以上分别处以限额不同的罚款。 截至昨天,全市共有1.6万多件警告,处罚3000多件,其中处罚外卖员和快递小哥198件。
随着头盔佩戴率的上升,电动自行车事故明显减少,死伤人数大幅减少。 据监控,7月1日以来,全市头盔佩戴率持续上升,昨日各监控路口达到90.1%。 据统计,从7月1日至昨天,城市交通事故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31.8%,事故受伤人数比去年同期减少25%,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减少33.3%。 从事故分布情况看,城市事故伤亡情况明显低于农村。 据统计,70%的伤员和83.3%的死亡者发生在农村地区,这也与农村地区头盔佩戴率相对较低的现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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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以来,我市发生的不戴头盔事故导致死亡的典型案例
1、7月3日傍晚5点24分左右,殷氏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西氏乘坐中吴大街(常横线)顺路路口时,与大型特殊结构卡车相撞。 殷某、西某病倒,因未戴头盔脑部严重受损,经救治无效,于同日死亡。
2、7月6日下午1点28分,70岁的施某不戴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乘坐武进区星火路、广电路交叉口时,与小型普通客车相撞。 事故发生后,施某不幸死亡。
3、7月9日下午4点22分左右,邓小平骑电动自行车到经济开发区s232省道的旧东方大街和剑横路十字路口,不小心与鲍开的大型扶手卡车相撞。 邓小平没戴头盔,倒下后严重受伤,当晚抢救无效死亡。
标题:“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者已达90.1% 今日起正式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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