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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近日印发了规范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一制度的意见,决定调整全省养老保险省级统一制度。 从2021年1月开始,落实全省基金省级统筹。 这是江苏养老保险行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事件,标志着江苏省更加坚实的养老保障“网”的形成。

“@苏州人 明年1月起,养老保险制度将大调整”

实行全省基金省级统筹控制

省社厅有关人士表示,社会保险最大的特点是执行大数定律,覆盖范围越大,越有利于风险分担,越有利于发挥社会保险的制度特征。 此前,江苏实行了以省级调剂金为特征的省级统一,对确保全省困难地区公司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发挥了重要意义。 但是,随着江苏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传统省级调剂金模式固有的省级调控能力有限的短板也逐渐显现出来,通过落实基金全省统筹统筹,最大限度地发挥基金在全省范围内的统筹互动经济功能,更为江苏省确保公司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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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收”,是指各级税务部门当期征收收入直接上缴同级国库,由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根据省财政厅指令直接报送省财政专家,不再经由各地财政专家。

“统支”,是指每月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省财政厅申请下月全省基金支出计划,省财政厅向各地财政专家提前支付资金,按规定支付,保障各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

“统管”是指各地今年年底累计结余的基金,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部由省统一管理采用,各地累计结余的基金大致分五年由省财政专家集中管理,地方没有更多使用权。

全省统一编制基金收支预算

加强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是落实基金省级统筹支出的重要线索和有力手段。 以前,全省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由省统一配置,各地先行编制,经江苏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审查总结后,报省政府审定,并报省人大批准。 这样编制的收入预算有时会有宽松柔和的现象,不利于压迫压实地方的责任。 为此,省政府调整现行基金预算编制方法,采用“两上”的方法,由省统一编制全省基金预算案和各地基金收支计划,征求各地意见,履行申报手续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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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一次”即“一次”,每年10月,江苏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税务局将统一编制的各市、县(市)基金收支计划报送各地征求意见。

“一上”:各市、县(市)收到省三部门下发的基金收支计划后,于11月15日前汇总意见反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税务局。

第二次,根据各地反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税务厅对预算案进行完全修订,按规定程序上报省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省人民政府将各地基金收支计划落实到各地,加强约束力和执行力。 实行这样的改革,才能使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真正实现通过压实预算来推进责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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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更有保障

目前,全省有4000多亿公司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但80%左右分布在苏南地区。 实行基金省级统筹统筹支出,省级统筹管理计划采用全省结余基金,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 因此,省要承担确保全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主体责任,而市、县、市政府也要承担属地职工责任,切实完成省下达的基金预算收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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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目前全省余额基金充裕的情况下,各地预算内收支计划形成的常规收支缺口,由省统一安排采用全省余额基金办理。 这样一来,基金缺口较大的困难地区就不用为担保而担心了,可以轻松地全力以赴优质快速的发展。 但是,时间过后,全省结余基金未充分支付的情况下,省政府也可以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责任分担机制,在省中转用国有资本充实的社会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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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统辖统筹也不是省的沉重负担,要加强地方政策的责任。 各地未完成的基金收入计划和违规少,接收较多收入形成的管理性收支缺口,应由当地政府承担,但各地超额完成省支付105%以上预算收入的部分,也分省和地方实施,奖励优罚、员工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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