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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苏州市医疗保护局发出通知,为避免全市生育保险一次性重复营养费补助标准,将提高到2112元,新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据悉,生育保险一次也不重复营养费补助,是按本市上年度城镇非民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发放的。 2019年原标准为1888元,调整后,该补贴上涨224元。
根据相关规定,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在女职工产假期满的次月,向已划入本人社会保障卡的苏州银行借方账户支付不重复生育保险的营养费补贴。
标题:“生育保险营养补助涨至2112元 今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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