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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开始,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从每月1493元提高到1568元,到2019年7月从每月1418元提高到1493元后再次提高,失业金最高标准仍按每月元执行。
近年来,苏州市积极结合无锡市失业保险的现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常态化,呈现出较大覆盖优势。 此次调整完成后,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比去年6月底的1418元上浮150元,上浮率达到10.6%。
失业保险费标准的调整提高,对失业者来说,失业期间的日常生活得到更好的保障,失业带来的经济压力得到进一步减轻,更好地促进失业者为再就业做准备。
【知识点】
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一年以上的;
? 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同时有求职要求的。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苏州市区失业人员登录“苏州人社”微信服务号,点击下方菜单栏“在线工作”,进入“就业创业”板块,点击“失业保险金申请”,在线失业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再就业的;
? 应征服兵役者;
? 移居国外的;
?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被判刑入狱执行或者经过劳动教养的;
? 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业务的;
? 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标题:“好消息!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再次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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