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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等9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覆盖与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主导、城乡高效运行、优质服务的省份、省

根据《意见》,到2025年,地市级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及县级市将设立急救中心或急救站。 合理配置院前医疗急救互联网,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公里~20公里。 以地方市为单位,以每3万人口配备1辆救护车的县域为单位,根据县域人口的300%推算人口基数,每3万人口配备1辆救护车。 全国“120”急救电话开通率为100%; “120”呼叫电话10秒以内的应答率为95%,3分钟的乘车率为95%; 危急现场医疗护理或急救措施实施率达98%。 地市级以上急救中心设立统一指挥调度新闻化平台,实现本级区域健康新闻平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新闻系统和数据共享。

“三级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加速”

《意见》要求,城镇要不断完善以急救中心为主体、支撑二级以上医院的城市院前医疗急救互联网。 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开展航空空医疗救护。 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互联网与院内急救的合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设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胸痛中心、中风中心等实时互动智能平台。

“三级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加速”

《意见》鼓励各地推进急救中心(站)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探索建立院前急救医生的调职机制。 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接收项目,核算服务价格,结合财政补助,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收回部分价格,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运行,引导公众合理的急救诉求。 另外,将符合条件的院前医疗服务的收款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首席记者姚常房)

标题:“三级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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