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38字,读完约2分钟

沈阳11月12日,本报讯(记者辛阳)日前印发《沈阳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服务快速发展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幼儿班,招收2-3岁幼儿,在有条件的工作场所经营托儿所。

实施方案提出,今年各区、县(市)建立具有1-2家具示范效果、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婴幼儿护理服务机构。 到2025年,全市基本形成多元化、多元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护理服务体系制度,婴幼儿健康监护率达到90%以上,婴幼儿家长和护理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的率达到95%以上。

“沈阳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制度”

并规范和严格监管各类婴幼儿护理服务机构。 运用互联网等新闻化手段对婴幼儿护理服务机构的服务进行全过程、各方面、无死角的监管。 对婴幼儿护理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进行定期审查判断。 各类婴幼儿护理服务机构的监控报警系统全天候运行,确保婴幼儿活动区域全面覆盖,监控录像资料留存期在90天以上。 依法实行职工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存在虐待儿童等行为的相关个体和直接管理者实行终身禁止入内。

“沈阳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制度”

提出实施方案应全面落实产假、护理休假政策。 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为职工保存工作岗位等积极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顾创造便利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设立育婴室、哺乳期室,按照规定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满足职工婴幼儿照顾的诉求。 在机场、车站、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普遍建设母婴室,为家庭婴幼儿护理提供便利。 鼓励社区开设托儿所和亲子园,提倡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互助为辅助的婴幼儿护理服务形式。

“沈阳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制度”

《人民日报》《年11月13日14版》

标题:“沈阳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制度”

地址:http://www.jianghexincheng.com/jsjdxw/10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