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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追求生命的尊严还是生命的权利

看到一岁男孩受了严重的脑损伤,勉强维持着生命的儿子,父母含泪要求孩子安乐死。 但是,无论做出多大的痛苦、毅然的决定,都无法突破法律的禁区,这是违背我国法律的。

最近,安徽省发生的这一信息再次引起舆论对安乐死的关注。 安乐死到底带来了那些焦点的争论吗? 生命的权利和生命的尊严,到底该如何取舍呢? 在法律、伦理和现实之间,安乐死会成为永恒的圣城吗?

安徽省霍邱市的一岁男孩在父亲工作的快递公司被传送带卡住,造成了严重的脑损伤。 在当地医院救治后,1月4日,孩子被转移到安徽省立儿童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经医务人员积极救治,孩子已能远离呼吸机自发呼吸,于1月13日出院。

“霍邱男孩遇生死难题 专家:允许安乐死后果不堪设想”

在其出院诊断中,记者指出:缺氧性脑损伤、重度脑损伤、多脏器功能障碍… … 入院后给予醒脑静和脑苷营养神经,目前患儿家长要求出院进行处理。 患儿昏迷,经鼻给牛奶,面色口唇正常,痰多。 两侧大小脑半球大脑萎缩,两侧基底节片状异常信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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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家属称,目前孩子不仅眼睛工作,全身不动,不能张口说话,靠吸氧维持呼吸。 孩子的母亲必须每三个小时用针管把牛奶注入孩子的胃管,看到孩子受这么多罪,父母整天都用眼泪洗脸。 这是因为曾经向医院和民政部门提出对儿童实施安乐死。

“霍邱男孩遇生死难题 专家:允许安乐死后果不堪设想”

医生说,通常,窒息超过4到6分钟,就会因大脑缺氧而引起不可逆的脑损伤。 该患儿窒息时间长,脑损伤严重,恢复情况也不乐观。 对于家属提出安乐死的要求,医生一定拒绝了。 因为这违背了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争论;争论

生命的权利和我不想这样生活

我爱生命,但我不想这样生活… … 这是打动听者内心的悲怆话,也是目前我国法律不允许的要求。

记者整理公开报道后发现,安乐死相关的事情并不是孤例。

本月初,在苏州儿童医院门口,一位妇女抱着2月的婴儿跪在地上哭。 一个男人在旁边挂着一张纸。 文中写道:“婴儿想要安乐死,病不能愈,每天忍受着痛苦。” 该患儿出生不久即患罕见奇病,嘴唇变紫色,全身抽搐。 在上海复旦附属儿科医院,进行了多项检查,结果得出婴儿患有严重的高胰岛素血症的结论。 经过手术,现在婴儿的胰脏被切除了95%。 父母不忍心孩子承受这样的痛苦。 在这个要求下实施孩子的安乐死。 现在婴儿经过很多救助,症状有所缓解,孩子的父母说要继续治疗。

“霍邱男孩遇生死难题 专家:允许安乐死后果不堪设想”

2007年,宁夏患有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的29岁女青年李燕要求安乐死,引起全国读者的关注。

她全身只有头和几根手指在动,失去了所有的自我管理能力。 绝望中她写了安乐死申请案(草案),希望全国人大代表能帮助她提交。 她说。 “我爱生命,但我不想这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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