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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 《条例》是《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改革试点任务的贯彻实施,也是对自贸试验区下一步改革探索的总体制度设计,在我省自贸试验区建设快速发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3月1日起施行法治引领,推动自贸试验区优质快速发展”

《条例》共9章73条,对管理体制、投资开放、贸易便利、实体经济创新快速发展、金融服务创新、国家战术服务、法治保障等文案进行系统设计和全面规范化。

制度创新是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核心任务。 为了保护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条例》确定建立创新的容错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失误免除创新主体的责任追究,为大胆尝试、大胆冒进、自主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鼓励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创新活动; 自贸试验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为新兴产业、业态、技术、模式的引进和快速发展留出充足空的空间。 《条例》还规定,省和设区的市政府应当赋予自贸试验区行使可授予的经济管理权力,因为自贸试验区需要创新,可以依法要求暂时调整或停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部分规定的适用。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3月1日起施行法治引领,推动自贸试验区优质快速发展”

建设“实体经济创新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转换与高度化示范区”是国家对江苏自贸试验区的独特要求。 江苏是制造业大省,实体经济是江苏经济优质快速发展的“压载石”和推进器。 《条例》特设第五章“实体经济创新快速发展”,聚焦“三链协同”,构建创新链,提升产业链,实现价值链。 支持新一代新闻技术、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术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建设国际影响较大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产业链龙头公司和龙头公司,建设先进技术、高端人才、研发机构、 集聚创新平台等国内外创新要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财税、科技、人才、土地等各种政策支持,带动产业结构转型和高度化,实现快速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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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针对高程基准的国际经贸规则和“国内一流、国际公认”的要求,以突破开放型经济先行快速发展制度设计为目标。 在投资开放方面,确定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实施,鼓励外资进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行业,加强外资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设立,推进市场化、专业化招商机构的建立,依法设立外国招商机构 推进区内商事登记便利化,确定商事登记确认制度的实施,探索领域综合准营制,放宽商事主体登记经营场所的限制。 在贸易便利方面,确定外贸一体化快速发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模式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实施,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快速发展以数字贸易为标志的新型服务贸易,保税展示交易、期货保税 要优化海关贸易监管和许可要求,实行开放一线、安全高效管理二线的监管模式,实行集体保税监管,探索高端制造全产业链保税模式改革,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监管模式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创新。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3月1日起施行法治引领,推动自贸试验区优质快速发展”

为了充分体现江苏自贸试验区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快速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快速发展等国家战术的优势,《条例》专门设立了第七章“服务国家战术”。 在“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强调加强国际产能合作,深化沿线主要国家(地区)的上下游产业链合作,推进“一带一路”示范项目建设和沿线主要港口监管合作,支持中欧班列主要物流基地保税监管场所建设。 在长江经济带快速发展方面,突出产业绿色低碳快速发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推动长江经济带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融合快速发展,加强沿线口岸互联互通。 在区域间一体化快速发展中,强调产业合作统筹快速发展,共同推进改革试点形成经验,加强重要开放平台联动快速发展,扩大自贸试验区对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示范带动和辐射带动作用。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3月1日起施行法治引领,推动自贸试验区优质快速发展”

江苏自贸试验区建设快速发展取得重要阶段性效果,《总体方案》确定的113项改革试点任务94%已经落地,省市联动建立公司诉求名单、整合创新名单、复制宣传名单,形成“1+3”动态名单体系。 探索实施全国或全省首项改革措施60多项,形成115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3项在全国复制宣传,首例在省内复制宣传; 给予片区273个省级管理若干事项,印发110多份相关政策文件,以省《自贸试验区优质快速发展若干意见》为总领,以3个区市扶持政策为主要干部,形成支持省相关部门专项政策的“1+3+n”政策体系 截至年底,江苏自贸试验区3个区域共新增市场主体4.1万多个,签约1亿元以上重要产业项目100多个,总投资额超过2000亿元。 高科技公司聚集了近3000家,约占全省的9%。 年,3个区域实际聘用外资22.9亿美元,占全省的9.7%。 进出口总额5630.5亿元,占全省的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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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严格实施。 其次,省商务厅(自贸办公室)作为统筹协调全省自贸试验区业务的负责机构,推进培训,完善措施,加强检查监管,确保《条例》各项规定的落地落实。

邵余丁茜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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