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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暂行)》正式施行,不仅确定了省重大项目的定义、性质、类型范围,而且根据具体措施,省重大项目服务推进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质量迅速

《办法》共有六章、二十五条具体措施。 包括总则、申报明确、服务推广、要素保障、风险防范和附则六个方面。 从整体优势看,此次出台的《办法》要求更加规范省重大项目的编辑流程,建立省重要项目清单制度,严格审查列入清单的项目,必要时向高校、金融机构、领域协会等咨询。

“《江苏省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暂行)》正式施行 我省再出“实招”推进重大项目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在要素保障方面,《办法》确定,对正式登记的省重大项目,在符合规划、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积极进行要素保障,切实提高政策的“含量”。 其中,用地、林使用指标由省级安排保障,能源、空间、补充平衡等指标由各级积极保障,允许污染物排放指标在投产前执行。 并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风险提示,加强有计划的诱惑、业务指导,尽早化解重大项目投资风险。

“《江苏省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暂行)》正式施行 我省再出“实招”推进重大项目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江苏广电总局文芳阁信息中心记者张贺、王从报道)。

标题:“《江苏省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暂行)》正式施行 我省再出“实招”推进重大项目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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