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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凤台县法院审查离婚案件,妻子红杏出墙,欺骗丈夫为他人抚养孩子。 识破真相后,丈夫起诉离婚,要求赔偿彩礼、抚养费、妻子不忠造成的精神损害。
年11月20日,高氏通过人的介绍认识李先生,按照当地农村的习俗举行婚礼后,两人一直同居。 年1月,李先生生了一个男孩,和高氏一起姓。 孩子满月后,高先生和李先生向民政局登记结婚,成为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夫妇”。 但是,小可和小伊在婚后的生活中总是为了无聊的事情吵架。 柯先生经常想,结婚生活不能顺利进行。 看着眼前的孩子,小柯觉得鼻子、眼睛、轮廓不像自己。 在疑心的驱使下,小柯以带孩子出去玩为名将,带孩子去生物技术鉴定中心进行了dna鉴定。 结果,孩子并不是真的生了。 怒火中烧的小哥带着孩子回家,一关门就和小李吵架了。 觉得难以下咽的小可,最后以起诉书起诉李氏到法院,要求归还彩礼和孩子的抚养费。 自己之所以“早当爸爸”,是因为妻子出轨成了村子里的笑话,高氏在起诉时要求李先生赔偿4万元的精神损害。
柯氏亲自带孩子鉴定,但不符合法定手续,无效。 本应由法院自行指定鉴定机构重新鉴定,但随后李先生害怕将案件进一步扩大,法院承认孩子不是柯先生的亲生孩子。 审判的结果是,孩子的出身在科氏和伊氏领取结婚证书之前,科氏和伊氏当时并不是法律承认的夫妇关系,因此伊氏判断没有违反夫妇间的“忠实义务”。 因此,对于柯先生要求的彩礼和抚养费,李先生酌情断定彩礼的折扣和抚养费退还3万3千元,驳回了李先生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
标题:“妻子婚后生下儿子非亲生 丈夫识破真相起诉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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