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02字,读完约3分钟

2月9日,江苏省法律界人士厅制定了《江苏省司法行政体系疫情防控期间民营企业的10项措施》。 据现代快报记者报道,疫情期间,江苏法律界人士厅大力推进了“不见面”的法律服务。 全省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仲裁等部门已经调整了服务模式。 通过简单的法律服务,当事人可以在线申请、处理、反馈的人数多、情况多、复杂的几个事项,实行在线和在线相结合的模式,进行预约、访问服务。

“江苏省司法厅出台便民惠企十项举措,防疫期间办理法律服务不用见面”

△江苏省掌上电脑12348wechat公众平台“智慧小司”疫情防控服务功能截图

据悉,江苏12348热线实行7×24全天候不间断服务,专家为广大公司、人民提供法律咨询。 江苏省掌上电脑12348wechat公众平台“智慧小司”模块也增加了疫情防控服务功能,自主解决疫情相关法律问题。 法律界人士厅在江苏法网发布《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法律服务手册》,编制发布疫情防控法律政策问答,提供疫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常识的新闻检索。

“江苏省司法厅出台便民惠企十项举措,防疫期间办理法律服务不用见面”

建立仲裁快速维权惠民惠企业机制。 目前,速裁服务中心已经成立,鼓励当事人就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民商事相关案件简化程序,由速裁中心调解。 因疫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或者公司经营不利的,允许在其结案前支付部分仲裁手续费。 通过审判程序解决的案件,减半征收仲裁手续费。

“江苏省司法厅出台便民惠企十项举措,防疫期间办理法律服务不用见面”

简化法律援助的受理程序。 疫情防控期间,江苏省法律援助实行“受理空缺”制度,材料不足先审查,后补缺。 确实不能通过互联网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开“绿色频道”,提供预约服务。 加强法律援助异地合作,对农民工工资提取和疫情防控相关申请进行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等维权案件,努力当天受理、当天批准、当天分配。

“江苏省司法厅出台便民惠企十项举措,防疫期间办理法律服务不用见面”

协调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的相关事项。 对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造成法定申请期限错误的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自疫情防控结束之日起继续计算。 因疫情影响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不能参加行政复议调查、听证等活动的,可以依法中止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并通知当事人,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行政复议权利。 对行政机关依法惩治囤积、非法牟利、隐瞒病情、恶意传播疫情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及时审理,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正常行政管理秩序。

“江苏省司法厅出台便民惠企十项举措,防疫期间办理法律服务不用见面”

此外,法律界人士署开展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公证专项服务。 免费对公司、个人向疫区捐赠的行为进行公证。 为积极受到疫情影响的公司、个人进行与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类的公证。 比较者未能凝聚现实,将对受疫情影响的公司、基层单位等召开相关会议或网络视频会议进行监督,为受困公司办理疫情相关经济类公证若干事项。 为有关部门打击市场不法行为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法律界人士厅还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为受困民营公司自主进行“法治体检”,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的法律风险判断。 引导律师向被困公司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与涉外公司因疫情违约、延误履行等问题进行对比,搞好不可抗力解释处理等法律服务。 (通讯员邢媛媛记者刘遥) ) )。

标题:“江苏省司法厅出台便民惠企十项举措,防疫期间办理法律服务不用见面”

地址:http://www.jianghexincheng.com/jsjdxw/152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