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23字,读完约1分钟

骑电动车时戴头盔是安全常识,但也有人对其置之不理、无视警察的处罚、辱骂警察、撕破票。 在派出所警察依法解决之前,还暴力殴打警察,致使警察和辅助警察受伤。 最近,惠山法院审查了这类妨碍公务的案件。

去年8月17日上午10点左右,石先生骑电动自行车沿钱威路从北向南行驶至惠山区钱桥大街中环国际东门口,因未戴头盔被警方拦下。 警方确认石氏违法行为后,告知根据相关法律准备罚款20元,石氏拒绝处罚。 警察签发处罚书的时候,石先生突然情绪失控,抢了罚单扔在地上,痛骂警察阻碍警察执法。 随后,警方通知石先生整个过程中有执法记录装置的录音录像,要求石先生停止谩骂并道歉。 石先生不仅拒绝道歉,还不断谩骂,用手敲击执法记录装置。

“不戴头盔撕毁罚单还暴力袭警 因妨碍公务获刑七个月”

随后,派出所民警抵达现场依法处置,石某要求派出所协助调查,但石某不配合。 警察多次警告后,试图带石某去警车。 在此期间,石某一直大声疾呼,向民警拳打脚踢,用打手掌、咬嘴等方法进行暴力抵抗,致使事务民警和三名辅警的手臂、手指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不戴头盔撕毁罚单还暴力袭警 因妨碍公务获刑七个月”

惠山法院审理认为,石涛用暴力袭击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该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认罪惩处,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甄泽) )。

标题:“不戴头盔撕毁罚单还暴力袭警 因妨碍公务获刑七个月”

地址:http://www.jianghexincheng.com/jsjdxw/3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