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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企业采取禁飞区内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违法行为,对此常州市钟楼区生态环境局予以处罚。 这是《常州市政府关于禁止市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放行令》发布以来,钟楼区对比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出台的第一张罚单,对加强区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钟楼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检举现场发现,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企业项目部采用2008年5月生产的柴油机铲车在工地运输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违反《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 钟楼生态环境局下令立即停止采用该叉车,罚款1.5万元。
钟楼生态环境局法制科科长吴瀚说:“工地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流动性大,损坏率高。 该涉案移动机械已被采用多年,接近报废年限,经济价值、采用价值均较低。 这次罚款金额不大,但表明了打击这种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心。 ”
今年以来,钟楼区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对排放氮氧化物的大型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监管力度,组织生态环境、居住建设、市场监管和水利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全面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勘察登记工作,包括区域内的工地、物流园区、 以工矿公司采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为要点,按要点突出,各部门负责、全面推进,对挖掘机、叉车等违法采用的,严格执法,聚焦处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短板,协助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葛卿何嫄) ) )。
标题:“非法采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常州钟楼区生态环境局开出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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