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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多家媒体报道,7月6日,常州晚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中心获悉,7月起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政策又有新变化,主要涉及监测特定疾病药品、国家要点未能成功更新合理药品和合同的国家谈判药品。

特定疾病的药品范围进一步扩大

为了合理保障投保人用药的连续性,降低药品调整对投保人用药负担的影响,自年7月1日起,我市将把部分药品的相同通用名称和剂型的药品纳入我市特定疾病药品管理范围,落实我市特定疾病药品政策。

新增的特定疾病药品共有8种,包括三氧嘧啶抗、硼替佐米、来那度胺、伊克替尼、达沙替尼、吉非替尼、伊马替尼、阿比龙,加上以前我市列入特定疾病药品范围的药品,则

监测国家合理用药调出医疗保险目录

从7月1日开始,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我省将国家要点监测合理用药纳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不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

此次调整共涉及10个品种,包括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脑苷脂、奥拉西坦、磷酸肌酸、曲塞隆脑蛋白水解物、复合辅酶、丹参、转化糖电解质、胸腺五肽、核糖核酸ⅱ

据统计,仅今年上半年,这10种药品在我市本级医疗机构的聘用人数就达到26.8万人,聘用金额达3072.2万元,阻碍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 这些药品的调用将使医疗保险药品的目录结构更加优化。

谈判药物未能成功调出药物医疗保险目录

从7月1日开始,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参加年度谈判,但2019年更新谈判未成功的药品调整《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不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

这些药品包括东莨菪碱、雷帕替尼、黄素组、重组人干扰素β-1b,在目录内基本上可以替代相似或疗效更好的药物。 (吕洪涛) ) )。

标题:“7月起,常州医保药品政策又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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