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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我市颁发了不戴头盔的处罚第一票。

早上8点12分,常州交警驲龙铁骑队交警谢凯在清凉西路晋陵路路口巡逻时,发现外卖送货员未戴头盔,被罚款20元。

据说刘先生是美团外卖电动自行车的司机,去附近的早餐店吃饭。 因为前一天下班没有把分发的头盔带回去,所以早上上班也忘了戴头盔。 他表示今后要记住要戴好头盔。

差不多同一时间,钟楼大队交警邢立也在钟楼区关西河西路北直街路口查获了美团外卖送货员未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并现场罚款。 (李璂(() ) ( ) ) ( ) ) ) )。

标题:“常州首例!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罚单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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