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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市民关注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于昨日( 7月1日)正式实施。 苏州市交警昨日积极行动,依托示范路口、交通文明示范、交通安全劝告所,深入开展“头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特别是对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加强教育管理和劝告调查纠正,提高公民守法出行的意识

“新条例施行首日 交警对骑车未戴头盔者劝导查纠”

“姑苏警方郑重提醒,从7月1日开始,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安全起见,请戴上安全头盔。 ”昨天下午2点,在市区示范路口、人民路检察院场路口的非机动车道上,警察的小喇叭反复向骑电动自行车播放文明出行指南。 苏州交警五中队副连长蒯锦瑜率领中队警力在这个路口进行日常执法。 民警当天也发现许多电动自行车没有戴安全头盔,有些外卖小哥因为热而戴头盔闷热,没有把头盔戴在车上。 民警对不戴安全头盔的人进行教育、劝告,督促电动自行车带头盔的人立即佩戴头盔,并依法惩治电动自行车违法带人、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新条例施行首日 交警对骑车未戴头盔者劝导查纠”

苏警五中队副连长沈涛对记者说:“从昨天的执法情况来看,部分市民骑自行车和骑电动自行车时没有戴安全头盔。 一些市民向民警解释说,不戴头盔是因为太热了,戴头盔很烦人。 严格来说,这个安全头盔本身就是对行人和搭乘者的安全保护,戴上头盔,不仅是为了遮阳,为了干净,安全保护也是很重要的。 夏天出行可以选择轻便透气的头盔,保障舒适性,保护安全。 在这里,民警必须再次提醒广大骑车人戴上安全头盔,依法出行。 ”

“新条例施行首日 交警对骑车未戴头盔者劝导查纠”

昨天上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警依托本辖区交通安全劝告所,加强路面管理,依法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在现场鼓励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并邀请部分驾乘人员到交通安全劝告所,观看10分钟的教育警示片,制作交通安全问题单,普及“头盔一带”的交通安全知识,将安全出行送达所有交通参与者。

“新条例施行首日 交警对骑车未戴头盔者劝导查纠”

昨日,吴中警大队民警在东吴北路太湖西路路口、吴中大道浦庄大道路口等辖区重要路口加强执法,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纠正。 民间警察对不戴头盔的搭乘者进行忠告教育,要求携带头盔的人戴好头盔后再骑自行车。 依托交通警察辖区5个农村说服站和3个教育站开展推广教育活动,通过现场学习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知识、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义务交通说服等措施,不断强化市民自觉采用安全头盔的意识。 当天,民警向群众分发了1000多份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推广资料。 在坚守十字路口阵地的基础上,吴中交警进入辖区12个企事业单位,开展“头盔一带”安全保护推广工作,现场向老人、一线环卫工人、学生等群体赠送近100枚头盔。

“新条例施行首日 交警对骑车未戴头盔者劝导查纠”

昨天下午,吴江交警路面民警结合“头盔一带”的安全守护行动,展开了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震泽警察中队的民警在大船港村道说服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戴头盔100多枚,并现场分发了“头盔一带”推进资料100份。 北厍警察中队民警在本辖区交通文明示范路口执法。 请注意。 虽然许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可以戴头盔,自觉交通秩序,但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还没有意识到骑自行车戴头盔的重要性。 少数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听完广播后,看到交通警察后将车斗内的安全头盔取出。 与这种现象相比,交通警察制止了没有养成“骑自行车戴头盔”习惯的驾驶员,首先对其进行现场说服教育。 面对面宣传“‘带’‘头盔’有你,安全通行”的交通合规常识,向未戴安全头盔的电动汽车驾驶员颁发《交通安全倡议书》,要求驾驶员签订《安全头盔佩戴承诺书》,要求道路

“新条例施行首日 交警对骑车未戴头盔者劝导查纠”

昨天,常熟警察大队加强路面执法,劝告未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 然后在中国人民保险企业、太平洋保险企业、平安保险企业的66辆事故调查理赔车上,贴上印有“头盔一套安全行,文明交通靠你我”的公益广告,随后66辆交通安全“移动推进”车穿梭于虞城大街,传播文明交通。 (苏报融媒体记者邹强/文/视频倭黎祥/摄)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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