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934字,读完约5分钟

横断面水质异常波动,原因常常“说不清楚”,但有时断面水质恢复正常后就不能再这样了,真正的污染源不明,断面污染的危险性总是存在的。 日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特别会议,开展太湖流域跨境水质异常上游无过错举证试点工作,充分明确了双方的污染防治责任,加强了防范和解决跨境水污染纠纷的应对能力。

“江苏部署开展太湖流域跨界断面无过错举证试点”

如果追溯源头,就能真正“搞清楚”问题

此次试点工作涉及太湖流域,具体包括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5市行政区划范围内46条不同级别的跨境河流共63条跨境断面。

为什么选择在太湖流域全面试点工作?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测处长刘晓蕾介绍,太湖流域河水网密集,各市县行政边界地区水流入多、复杂,跨界水污染纠纷较为频繁,为上游无过失举证提供了充足的样本,对完善的制度设计起着重要作用。 此外,太湖流域各市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比较完善,各地早期预警跟踪体系相对健全,可以为推进上游无过失举证制度落地奠定坚实基础。

“江苏部署开展太湖流域跨界断面无过错举证试点”

“上游无过失举证,是江苏生态环境系统贯彻落实民法典环境污染举证责任的具体措施,是深入推进新太湖治理的重要措施,也是短板互补落实污染治理责任的重要线索”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副书记

“上游无过错举证不仅是处理污染的应急机制,在断面水质发生异常时,也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跟踪调查,提出具有对比性的措施,从根本上消除断面潜在的污染风险,稳定达标和保持水质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太湖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丁建清作了如下介绍。

“江苏部署开展太湖流域跨界断面无过错举证试点”

举证过程在什么情况下开始? 据报道,跨境断面发生水质异常时,上下游市当局积极联合开展加密监测和跟踪调查,基于监测调查情况,尽快查明污染源,明确污染责任,通过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调查结果 只有在上、下游市局不能就污染责任达成一致时,才开始举证程序。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收到举证材料后,组成审查组,对材料进行审查和提问,形成裁定结果,正式回复边界双方。

“江苏部署开展太湖流域跨界断面无过错举证试点”

举证大体上使责任判定更加明确

实施跨境上游无过错举证,不是为了上下游免责,而是创新业务做法,重视问题,比较有效地防治和处理跨境环境污染。

那么,如果跨界断面发生水质异常,到底谁来提供证据? 为此,省生态环境厅对断面常年走向和边界关系进行了初步判定,即常年走向稳定(从上游流向下游)和常年走向不定)的两种走向类型,以及上下游和左右岸的两种界限关系,大致确定了相关举证责任。

“江苏部署开展太湖流域跨界断面无过错举证试点”

首先是“流动稳定,在上游举证”。 试验跨界断面发生水质异常时,有断面水体流动多年稳定,上游市局未确定水质异常是由下游国内污染引起的证据时,根据过错推定大致认定为上游污染责任; 上游市政局经跟踪调查,查明水质异常是下游污染引起的,在规定时间内向省厅提交无过错举证申请和举证资料,同时抄送下游市政局。

“江苏部署开展太湖流域跨界断面无过错举证试点”

其次,“流动不定,共同举证”是大致情况。 试验跨境断面发生水质异常时,如果断面水体多年径流不定,或者断面水体边界双方为左右岸关系,上下游市政当局将联合开展加密监测、现场故障诊断等业务,根据监测情况查明污染源,进行污染 如上所述,下游市局未能就污染责任达成一致,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生态环境厅分别提交无过错举证申请和举证资料。

“江苏部署开展太湖流域跨界断面无过错举证试点”

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对提交的举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举证应重视跟踪,提交材料必须有详细的跟踪分析和确定的调查结论,并提出污染责任人的确定指示,方为比较有效的举证。 省生态环境厅在收到举证申请和举证材料后,开展会商审查,通过投票最终明确污染责任人。

“江苏部署开展太湖流域跨界断面无过错举证试点”

结果应用,使试验工作更加实用

据记者观察,此次试点工作将以建立具有约束力的省内跨境联合防控合作机制,推进地方自主防控跟踪污染工作为核心,探索断面水质异常波动处理和长期治理的成功途径,提供“江苏方案”。

关于裁定结果的适用,刘晓蕾表示,上游无过错举证的裁定结果将成为计算省级考核排名和补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举证双方为上下游关系时,如果上游被裁定无过错,试验性跨界断面相关异常指标监测数据不参与上游地区当月省级水质考核和排名统计,不作为计算补偿金额的依据; 被裁定下游无过错的,当月在跨界断面所在河流下游试行相邻首个省断面水质审查和排名统计时,参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审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扣除上游来水的影响。 举证双方存在左右岸关系时,裁定无过错的一方,断面相关异常指标的监测数据不参与本地区当月省级水质评价、考核和排名统计,也不作为补偿金额的计算依据。

“江苏部署开展太湖流域跨界断面无过错举证试点”

据悉,此次试点工作选在太湖流域,也是深入推进太湖治理的有力线索。 通过在江苏太湖流域各地试点,进一步抓好地方和各级断面长的责任,落实相关整治措施,以控制污染为太湖治理关键,并多次“治河先治滨”,促使主要入湖河流水质持续改善。

“江苏部署开展太湖流域跨界断面无过错举证试点”

本报记者吴琼

标题:“江苏部署开展太湖流域跨界断面无过错举证试点”

地址:http://www.jianghexincheng.com/jsjdxw/6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