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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 由于少数出院患者出现核酸检测复检阳性问题,《第七版》将“应继续进行14天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改为“应继续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
《第七版》将“解除隔离标准”改为“出院标准”,标准中“痰、鼻咽拭子等”气道标本的核酸检测连续2次为阴性,采样时间至少从“1天间隔”改为“至少24小时间隔”。 另外,《第七版》提出,排除疑似病例需要满足的条件是连续2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为全天候间隔),且发病7天后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抗体igm和igg仍然阴性。
《第七版》增加对孕产妇和儿童的临床症状描述,如“孕产妇临床过程接近同龄患者”、“部分儿童和新生儿病例症状不典型,仅表现为呕吐、腹泻等消化系统症状,或精神衰弱、呼吸急促”等。 并且,根据成人和儿童分别增加“重症、危重型临床预警指标”。 对孕产妇患者的治疗要考虑孕周,尽量选择对胎儿影响小的药物。是否终止妊娠后再进行治疗,必须知情同意。
《第七版》中,确诊病例以根据原核酸检测和测序增加“血清学检测”为依据,也确定了“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和igg阳性”或“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g抗体由阴性变为阳性或恢复期上升急性期4倍以上”的情况。 另外,关于流行病学史上的“凝聚性发病”,他解释说“2周以内在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狭小范围内,出现了2例以上的发热和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第七版》对传递途径的表述增加了“由于粪便和尿液中可分离为新型冠状病毒,应观察粪便和尿液污染环境引起的气溶胶传播或接触传递”的副本。 病原学检查中,《第七版》删除“为提高核酸检测阳性率,建议尽量留痰,实施气管插管的患者采集下呼吸道分泌物”,增加“使用rt-pcr或/和ngs的做法”进行核酸检测。 并强调下呼吸道标本(痰或呼吸道提取物)的检测更准确。 另外,增加血清学检查。
在治疗方面,《第七版》将在常规治疗中的氧疗措施中增加“有条件时使用氢氧化物混合吸入气体( h2/o2: 66.6%/33.3% )”的治疗。 抗病毒治疗中,删除“罗哌酮/利托那韦相关腹泻、恶心、呕吐、肝功能障碍等副作用”,将“肌钙蛋白抗”用于重症、危重患者的免疫治疗,以及“小儿重症、危重病例可适当静脉滴注球蛋白” 妊娠合并重症或危重患者应积极终止妊娠,剖宫产优先”。 (首席记者姚常房)
标题:“新冠肺炎第七版诊疗方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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