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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确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差异化、精准化推进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网底”。
《通知》规定,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车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当地疫情防控态势,统筹开展疫情防控和日常诊疗、家庭医生合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城乡居民及时、就近基本卫生健康服务 在疫情防控低风险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加强门诊转诊筛查,对发热患者进行监测、发现、报告、转诊,恢复正常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 疫情防控风险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城乡社区组织积极落实“四早”措施,实施网格化、地毯管理,加强相应防控措施,结合区域疫情防控趋势逐步有序恢复医疗卫生服务秩序。 在疫情防控风险较高的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力参与城乡地区的综合防控,关注辖区关键人群的基本卫生健康和用药诉求。
《通知》还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家庭医生合同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低风险县(市、区)继续推进事业,中、高风险县)市、区)加强分级分类管理,与孕产妇、儿童、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相比较,通过电话、新闻化等手段开展随访服务 家庭医疗服务队伍应当发布对比鲜明、个性鲜明的健康教育和疫情防控新闻,指导合同居民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 执行慢性疾病患者的长期处方、扩张处方等政策。 要逐步发挥县医共体推动资源下沉的协同作用,切实提高地区综合疫情防控能力。 (记者崔芳) )。
标题:“基层卫生服务也需分类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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