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中国江苏省网络新闻(记者颜颖田墨池)为长江三角洲生态绿色一体化快速发展示范区涉税若干事项跨区联合签约仪式在上海市朱家角古镇举行。 会议上,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嘉善县税务局共同签署了首届第四类15项涉税部分事项的区际传销名单,即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清单,4种涉税的几个事项分别为新闻报告类、发票处理类、新闻查询类和说明发行类。 新闻报告类中,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普通纳税人登记、纳税人合并个别情况报告等9类事项可以跨区域进行; 在收据办理类中,收据的券种审查和海关重新编号的申请2个项目可以跨区域进行; 新闻查询类中,涉税新闻查询和纳税信用等级新闻查询两个项目可以跨地区进行; 说明书发行类中,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发行和公司纳税说明书发行两个项目可以跨区域进行。 其中,除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公司居民身份认定申请、海关缴纳单重新编号核查申请、涉税新闻查询受理3项外,其他几个事项均可在网上办理。
在两县税务局联合发布的通知中,按照税收“推进一体化、服务一体化、一体化”的要求,逐一发挥长江三角洲生态系统绿色一体化快速发展模式区的地域和资源特点,依托电子税务局、实体纳税服务大厅的窗口和自营纳税终端,“标准 采用“限期反馈”服务模式,在确定分割推进4类涉税事项区际通行的示范区内注册经营的纳税人,可以在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附近选择实体纳税服务场所跨地区申请税单记载的涉税事项。
“此次示范区海关若干事项跨区域签订联合合同,是全面贯彻示范区总体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支持服务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快速发展“‘16 + 10’”措施,进一步加快示范区年度要点业务落地生效的集中体现。 ”生态绿色一体化快速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唐晓东表示,“大力推进示范区制度创新向深度快速发展,将进一步聚焦公司和自然人必须集中关注和处理的问题,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建设标准一体化 要以形成地区间统一的就业标准和就业流程为目标,切实提高示范区公司和自然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构筑示范区税收经营者环境的新高地。
上海市税务局副局长蒋旭涛表示,为了更高层次、更广泛的行业合作共赢,打造优质的长三角区域,税收将进一步打破区际新闻壁垒,建设“新闻共同体”,成为“征管共同体”和“服务共同体”
标题:“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涉税一些事项跨区域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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