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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不再承担二手房判断费的通知》、《关于开通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业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简化新版合同文件启动和贷款事务资料若干事项的通知》 从民间政策来看,从7月1日开始,大众在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时可以享受无需支付判断费的公积金账户资金不再申请可以直接偿还房贷的贷款并提交纸质申请书等多项较好的措施。

“7月1日起!北京公积金有了新用法,你都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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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支付的判断费怎么退?

a :

去年9月16日以后申请贷款的,贷款银行可以根据借款申请人保留的联系方法主动与借款申请人联系,进行登记确认,并且借款申请人也可以主动联系贷款银行进行登记备案。 为方便借款人,非组合贷款二手房判断费退还至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组合贷款二手房判断费由各贷款银行和借款人确认归还方法。

“7月1日起!北京公积金有了新用法,你都知道吗?”

问:

还款业务怎么处理?

a :

借款人可以签订借款合同,同时申请还款业务,也可以在贷款发放后在全市各业务网点办理。 建议借款人签订并处理借款合同,减少行驶次数。

问:

还款业务开通后,租赁、其他购房的几个事项和约定的提取工作还有效吗?

a :

还款业务启动后,借款人原有的其他购房、租赁住房的部分事项提取、约定提取业务自动终止。

问:

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可以核销工会贷款业务中的商业贷款偿还额吗?

a :

还款业务只支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商贷部分还款按各商业银行规定执行。

问:

如果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低于还款额,该如何解决?

a :

抵销失败的,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从借款人预约的还款账户中全额扣除当月的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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