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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信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定外资做出了部署。 最近,江苏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提高外资稳定中的质量促进招商引资稳定事业实施的若干意见》(苏政发( 43号) ),以更具对照性的政策措施,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全力稳定外资基本盘,在外商投资公司复苏迅速 为了确保政策措施的落实,便利公司申报处理,提高外资公司的实际获得感,省商务厅公开了与省有关部门联合,与省政府办公厅分批次向社会发布相关操作指导。
此次发布的首批操作指南由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等负责,以文件中5项政策措施的相关内容为中心,细化涵盖入境邀请、人才引进、土地审批、增值税常规纳税人资格考试等方面的6项业务处理指导。
几个事项1 )在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的基础上,指导外资企业和外资项目,配合办理外籍员工来苏邀请手续,做好防疫保护和再就业工作(文件第3条)。
服务若干事项:服务公司恢复企业活动开工,促进外贸稳定、外资事业稳定,保障我省重要经贸活动有序开展,向我省重要外资公司、外资项目外籍员工和重要外贸公司客户发出来华邀请函。
适用范围:要项外资公司、外资项目和要项外贸进出口公司来江苏办理业务或业务所需的外籍人员、邀请函受理种类大致为3个月以内的短期商贸访问签证。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办理办法:申报单位向相关设区市商务局提交申请材料,设区市商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公司的申请材料及商务局的业务措施报告省商务厅及相关设区市涉外联防联控指挥部。 省商务厅审查公司的申请资料及设区市商务局的申报申请,并出具邀请函。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室:省商务厅合作处、外资处、外贸处
经营单位:省商务厅、各设置区市商务局
办理资料:邀请外国人到中国的申请书、邀请函复印件、邀请人护照复印件、与邀请人有业务关系的说明资料、邀请人境外企业的工作人员说明以及该企业所在国工商登记说明书复印件、邀请公司专业事务人员备案表、邀请人名单等资料。
几个事项2 )协助地区间协调、处理需要省级支持的问题,加强用地、能源、资金等方面的要素保障(文件第4条)。
服务若干事项:帮助外资项目处理需要区域间协调、需要省级支持的问题。
适用范围:年进入省市重要外资项目。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处理方法:项目法人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向项目所在地商务部门提出申请,针对需要区域间协调、省级支持的问题,在本地区无法协调处理的,提交省外经贸外资协调机构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室:外资企业
经营单位:省、市、县(市、区)商务部门
处理资料:需要调整处理的具体问题的基本情况。
几个事项3 )急需紧缺的创新创业人才、高级技能人才等专业人才来苏就业,可以根据实际就业需要和申请人的情况放宽年龄、学历和就业经验的限制(文件第11条)。
服务几个事项:为急需紧缺的创新创业人才、高级技能人才来苏业办理外国人来华业许可。
适用范围:我省境内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来中国取得就业许可的处理。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办理方法:用人单位按属地大致向所在地设区市科技局或其委托的单位申请办理。 驻宁省(部)所属单位向省科技厅申请处理。 用人单位在全国统一采用的“外国人来华就业管理服务系统”(网站fwp.safea.gov/)中注册账户,经审核通过稿件后,采用该系统申请业务,材料齐全,符合外国人来华就业缓解条件,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室:省外专局(省引智办公室) )。
办理单位:区市科技局或设置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办理属地业务); 负责省科技厅(驻宁省部属单位的业务处理。
办理材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工作经历说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件、职业资格说明、无犯罪记录说明、体检说明、聘用合同或工作说明(含跨国公司派遣证)、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随行家属相关
几个事项4 :以“多管制整合”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批整合、多证整合”,整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文件第12条(条款) ( ) ) ( ) ) ) ) )。
服务若干事项:合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适用范围:需要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建设项目。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处理方法:建设单位根据考核水平,向省、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处理。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分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所
经营单位:省、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办理资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申请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项目建设依据、勘察报告、显示项目用地范围的城市(镇)总体规划图、乡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图和土地利用现状部分图及其他相关图。 在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设区市、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省级发放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独立选址的建设项目和城乡规划上,
几个事项五)以出让方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开采权的,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统一发放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通过划拨方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录取权的,同时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文件第12条) )。
服务的几个事项:以出让方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开采权的,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批准书。 通过划拨方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录取权的,同时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适用范围:需要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或者规划决定书的建设项目。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处理办法: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处理。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分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所
经营单位: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办理材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建设项目总平面图(配额类项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决定)、国有土地房屋搬迁相关配额类项目)、相关部门意见。
若干事项6 :推进综合保税区增值税常规纳税人资格考试的全面覆盖(文件第23条) ) ) ) ) ) ) ) ) ) ) ) ) ) ) )。
服务的几个事项:推进综合保税区增值税常规纳税人资格考试。
适用范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在综合保税区宣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9号)第一条规定条件的综合保税区。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处理方法:综合保税区公司提出试点诉求,当地税务、财政、海关等主管部门进行摸底调查拆解。 符合规定条件的综合保税区,在其所在地设立区市政府向江苏省人民政府提出试行指示。 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财政厅、南京海关根据相关要求和申报情况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 申报后,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财政厅、南京海相关发布增值税常规纳税人资格考试公告,统一部署考试工作。
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财政厅南京海关
责任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经营单位:设立区市政府
资料来源:备案考试综合保税区概况及区内公司的考试诉求情况,申请地市级人民政府向江苏省人民政府提交的考试指示书。
系记者邵生余丁茜
标题:“23条最新稳外资举措怎么落地,第一批操作指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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