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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中国网讯江苏省委编委会印发《任务清单》,确定了71个省级部门和中央驻苏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确定安全生产实务职责,江苏省委编委制定了《江苏省省级部门及中央驻苏有关机关安全生产实务职责清单》,确定了省安委55个成员单位、16个省有关部门和中央驻苏机关的安全生产实务职责,
江苏省委编辑表示,编制本清单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部门《三定》规定及各类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多次以《职责法定》为依据。 清单编制还将综合考虑部门是否具有行政权力、监管力度、技术手段等因素,确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尽量“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管理”“专门负责专业的部门管理”。 对管理环节多、一个部门全链条难以监管的安全生产事业,发挥省安全委员会11个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确定牵头部门,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逐步建立各级分工负责,考核监督执法比较有效,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领域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领域管理部门相互配合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体系。
江苏省委编委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属地监管责任,明确权利与责任的关系。 建立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测鉴定机制,细化业务标准,加强监管执法全面覆盖的联合监督执法,建立跨部门联动、跨地区合作、重大事件会商监督执行制度; 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双随机”“四不两直”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检查频率。 指导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危险性重大奖励通报、信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监管科技和新闻化水平。
记者徐冠英通讯员刘玹
标题:“确定安全生产从业职责,江苏出台《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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