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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信(通讯员宁交轩)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6月23日发布的《通告》,南京交管部门也将于7月1日对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 截至7月1日下午5时30分,交管部门共处罚771起不戴头盔的案件。

“7月1日起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正式处罚 首次被查罚款20元”

从“鼓励”到“强制”,头盔的佩戴成为了全民的共识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相关交通事故在全市交通事故中所占比例逐年上升,从年的33%上升到2019年的49.9%。 其中脑损伤是电动自行车乘员死亡的第一大原因。

在此背景下,2019年6月25日,南京交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根据社会共治、警企共建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强制要求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配送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经过一年的数据统计拆解,发现强制佩戴头盔后,快递外卖骑手在交通事故中伤亡情况大幅下降。

“7月1日起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正式处罚 首次被查罚款20元”

今年4月16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局向社会发布《通告》,鼓励5月1日起全市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戴头盔出行,不戴头盔乘坐车辆的旅行,将被民警现场登记身份新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5月15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规定,骑电动自行车需要佩戴安全头盔,这意味着头盔佩戴已经从“奖励支持”升级为“法律强制”,快递外卖骑手佩戴头盔的积极探索是

“7月1日起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正式处罚 首次被查罚款20元”

李浩然供图

2个月的教育推广期届满,将于7月1日起正式处罚

6月29日上午,南京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中山路拦下一名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男子,在现场调查时,有10次未戴头盔的男子被“检举”的经历。 男子表示,自己也知道相关规定,但尚未开始处罚,心怀侥幸之心。

5月1日至6月30日的短短两个月间,全市共有7万3000人因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被“检举”,其中有7413人因2次以上不戴头盔被“检举”

南京交管部门将从7月1日起对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骑电动自行车首次未戴安全头盔将被罚款20元,从第二次起处罚50元。 16岁以下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在现场进行安全教育后予以释放,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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