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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法院的判决还给了我700元,到现在也没有还给我。 我再去法院,他才月底一定给我。 ’80多岁的黄老太兴奋地说。

今年4月,黄老太将商贸有限企业告上法庭,要求该企业私自扣除她的车费700元。 昨天,黄老太夫妇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的经过。

黄先生和他的妻子小王认识这家商贸企业的负责人周先生有几年了。 当时,周先生在晋陵中路的健康食品店担任“总监”。 这家店发展很快,有两个老人去过这家店好几次。 后来,周先生自己去花园新村开商贸企业,有两个老人跟着他的企业花了钱。 在此期间,黄老太为了一次退货,将1280元的退换金暂时存放在该企业。

“八旬老太受保健品企业邀请“观光” 回家后却被扣700元“车费””

王先生说,去年10月,花园企业员工白某说周某要去山东临沂开会,为了感谢多年来的惠顾,邀请了几位老客户到临沂旅游。 黄先生和几个老奶奶一起坐白先生开的商务车去临沂市“旅行”。 到达当天下午,她们在白氏的带领下,参加山东卫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企业举办的保健品销售活动的第二天,白某带她们去了这家企业的生产基地,第三天是自由活动、景点; 第四天参加了数百人参加的公司联谊会之后,一行人驱车回去了。 活动期间,黄先生曾多次购买花园企业介绍的保健品、营养品,因此谢绝了销售人员的一些销售。

“八旬老太受保健品企业邀请“观光” 回家后却被扣700元“车费””

回常州后的第三天,邻居看到黄老太走路有点不稳,提醒她去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脑梗塞。 王先生认为这都是旅行引起的,妻子出院回家后,他决定提交花园企业暂时保存的1280元。 他和周先生交涉后得到的答复是,1280元中,除了已经花掉的200元外,还扣除了700元临沂市的“旅行费”,只能退还380元。

“八旬老太受保健品企业邀请“观光” 回家后却被扣700元“车费””

回家,问了老伴之后,小王生气了。 当初,白先生和周先生没有说要求“旅行费”,但是如果说了,妻子根本没有去。 然后,他和几个同行的老妇人取得了联系确认,证明出发前没有提到这笔费用,回国后也没有人付过这笔钱。

“八旬老太受保健品企业邀请“观光” 回家后却被扣700元“车费””

愤慨的王先生夫妇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但是,周表示,700元不是“旅行费”,而是“车费”,不同意投诉,也不接受调解。 于是,今年4月,黄老太一纸的诉状将花园企业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这笔费用。 今年9月,法院一审判决花园企业未经黄老太同意,擅自扣除保管的700元作为相关旅行费用。 没有法律根据,必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天内向黄老太返还700元。

“八旬老太受保健品企业邀请“观光” 回家后却被扣700元“车费””

“通过这场诉讼,我想提醒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没有免费的午餐。 但是,请不要害怕遇到什么,要有勇气掌握法律武器的维权,对“型”说不! ”

童华岗

标题:“八旬老太受保健品企业邀请“观光” 回家后却被扣700元“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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