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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管有明通讯员王蓉) )从入职到离职只有一天,劳动关系正式确立了吗? 工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难道不应该选择忍耐,自认倒霉吗? 最近,姑苏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这样的劳动争议案件,最终当事人小吴得到了2000元的赔偿。

“员工入职第一天就被解雇 企业最终赔了2000元”

小吴用网络招聘的方法应聘了市里的技术服务企业,经过面试后成功进入公司。 入职当天,吴先生根据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与劳动合同签订了保密合同,并很快展开了业务。 午饭时,性格开朗的小吴和同事闲聊企业的考勤方法,没想到下午被部门负责人咨询,说中午和同事谈话的文案可能会泄露员工的消息,说企业将不再录用。

“员工入职第一天就被解雇 企业最终赔了2000元”

从一天得到工作到失去工作,吴先生困惑而悲伤。 再三协商没有结果后,她向姑苏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向姑苏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该中心受理案件后,立即任命律师葛婉玉承办。 随后,律师按照吴女士面试、入职、离职的时间顺序整理和补充证据材料,通过录用通知书、入职协议书、员工群微信聊天记录、客户通话记录、下班打卡记录等形成证据链,证实了入职当天为企业提供劳动的事实

“员工入职第一天就被解雇 企业最终赔了2000元”

葛婉玉律师表示,吴在入职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入职当天属于试用期。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吴先生刚进公司,法定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无故解除与她的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辞退,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赔偿金。 最终,吴先生与企业签订了调解协议,企业向吴先生支付2000元作为赔偿,以弥补企业擅自解除劳动关系对劳动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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