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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宜兴市和桥镇一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江苏省集体建设用地交易平台抛售,标志着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市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
当天挂牌出让的地块是我市今年开始这项试点工作以来,首次直接入市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转让公告显示,该地块位于宜兴市和桥镇宜沟公路西侧,地块面积873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产业准入条件为“专业设备制造业”,投资强度380万元/亩,转让年限50年,开盘价总额445万元,保证金445万元
“该地块的‘入市’对无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有助于加快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建立,更好地保障村庄集体土地产权权益。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有关人士表示,以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转让前,必须先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再转让。 “对农民和村集体来说,通常只重复一次土地征用补偿,他们就不再是土地的所有者。 试验事业实施后,村集体仍然是土地的所有权人,直接获得更长期稳定的土地出让收益。 ”。
如何保障村民的权益? 据介绍,我市试点工作确定,要求“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市手续”,必须多次做好“民主决策、维护权益”的基本基本工作。 初试地块的分拨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和桥镇提交入市申请,具体审查宜兴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是否符合入市条件,并报宜兴市政府批准。 “宜兴试点实施方案还要求,在转让、出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前,必须取得三分之二以上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的同意,据此保障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宜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稳妥推进试点事业,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多,村庄规划和确权登记等基础性事业扎实,集体和农民有共同意愿,优先选择现实有诉求的宜兴、锡山、江阴先行试点。 并确定,为推进农村振兴,我市不得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上市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建设。
北京市从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市模式和途径、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市流程、建立完善的收益分配机制、建立监管服务体系制度等方面推进上市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加快发布相关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王怡荻) ) )。
标题:“无锡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宜兴首摘试点从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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