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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我国的学位法律制度,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提高学位实务质量,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经教育部研究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学位法呼之欲出能否遏制学术不端”

《法治日报》记者介绍,学位法草案征稿共7章38条,在法律适用范围、学位管理体制、学位授予手续及学位质量保证和救济等方面规定了复印件。 根据意见征集稿的规定,国务院设立学位委员会,指导全国的学位授予工作。

完善学位法律制度,进一步规范学位授予活动,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学位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优质快速发展。 朝晖说。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蓄朝晖向记者介绍说,学位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稿是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编纂的。 学位条例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教育行业的第一部法律。

“学位法呼之欲出能否遏制学术不端”

学术不会成为高等教育的一大疑难病症

根据征求意见稿,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个阶段,分为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等类型。

学位是说明学生相应学科知识、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但一直以来,模仿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屡见不鲜,成为高等教育行业的一大疑难病症。

2019年明确的演员翟天临学术不端就是典型的例子。

直播中的一句知网是什么,翟天临的博士学位受到了网友的质疑。 随后,经相关部门和北京大学调查,翟天临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中的重要表现采用了其他专家的意见,但未经引用注释证实,存在学术不端的情况,最终取消了翟天临的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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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剽窃行为不仅是造假者诚实不守信的表现,而且会对其他学子产生极差的影响。 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李名梁表示,对模仿者,如果这种行为不被幸运地发现,其他学生就会产生不良风气,大家都不埋头求学,有什么问题可以参考同行,但会影响整体的学习和探索氛围,从而影响学术研究 对被盗者来说,自己的成果被盗是一个非常震惊的事件,直接影响到他们对学术研究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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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名梁还发现,为了追求论文验证率低,一些学生对略有复制的副本反复重写语言表达和段落顺序,缺乏论文的逻辑性。 另外,也有学生在制作过程中主观地制作调查数据和虚构的应用文献等。

对此,储蓄朝晖指出,学术造假、学术不端不仅会破坏诚信公平的问题,还会破坏整个学术环境的健康快速发展,违背学术研究理论,不利于整个学术界的创新,阻碍科研技术的进步。

三种情况或学位被取消

与学术造假、学术不端问题相比,征稿提出,学位申请人在学位授予单位学习期间,以及在学位申请、同行审查、答辩过程中有学术不端、造假等行为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可以作出不授予该学位的决定。 已取得学位的,在其学位取得过程中,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存在严重剽窃、伪造、抄袭、数据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质量不达标的; 以冒名、徇私舞弊等违法手段获得入学资格或者毕业证书的,在学习期间存在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违法行为的,有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由学位授予机构撤销学位,宣布学位证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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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 朝晖指出了现行学位条例第17条的规定。 学位授予单位对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舞弊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撤销。 但这一规定过于笼统,不利于对实践中学术不端等行为的打击。 意见征集稿不仅由学位申请人直接执行,还列举学术不端、学术造假的具体情况,标注红线,提高法律威慑力,有助于未来实践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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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观察的是,征求意见稿也为学位申请人提供了申辩的机会。 学位授予机构规定,在作出不授予或取消学位的决定之前,应听取学位申请人或学位获得者的陈述和申辩。

我建议推进大学学位授予

事实上,与论文剽窃等问题相比,教育部门也多次出台相关规范予以打击。 例如,教育部颁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方法(试行)》,2021年1月1日起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试点,抽检要求每年进行。 抽样检查的对象为上一年度被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样检查的比例大致必须在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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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稿中的相关规定能彻底遏制学术不端这一疑难病症吗? 对此,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持谨慎乐观的态度,认为征求意见稿较现行学位条例增加了不少文案,但回避了一个重要问题。 那是推进高中学位的授予。

熊表示,迄今为止,我国的学位管理体系由国家、地方、学位授予机构三级组成,国家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将学位授予考核、学科专业设置、学位评定、证书颁发等复印件纳入国家统一行政计划。 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国家的学校都是自主授予学位的。 这个方法不仅会导致学历泛滥,还会大大提高学校的关闭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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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解释说,在目前国家统一授予学位的制度下,获得学位授予权的学校、机构事实上代表国家授予学位,不太重视培养质量。 因为所授予的学位都是国家承认的,所以学校不需要对培养质量负责,这是混学现象的根本原因。 在学校实行自主办学、自行颁发学位的学位授予制度的情况下,高校必须对培养质量负责,学生择校也必然会从追求一枚学位转移到所获得的教育上,有利于改善我国高校千校一面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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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晖承认了这一点。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中国的学位管理体制分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省级学位委员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设立的几个分委员会,仍保持原有的国家学位形态。 朝晖认为,该体系与现行行政体系配套,但行政级别多、权力链时间长,客观上专业权力确保学位质量各阶段存在较大困难,容易给学术不端留下机会。

“学位法呼之欲出能否遏制学术不端”

在所有学校学位仍由学位委员会授予的情况下,事实上自上而下的多个主体承担着学位质量责任时,一些学位授予点将对外‘ 吃大锅饭,没有对自己颁发的学位质量负责到底的责任意识; 在内部管理中,出现了学位授予者教育、培养、考核相关各环节责任界限不清、相互掣肘的现象。 朝晖说。

“学位法呼之欲出能否遏制学术不端”

朝晖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采用的是依法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经批准成为学位授予机构,获得相应学科、专业的学位授予资格成为学位授予点,并可根据获得的权限授予学位,学位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吗 对于是否由学位授予点授予这一重要问题的处理还不明确,我发现这是推进大学自我学位授予的关键。

“学位法呼之欲出能否遏制学术不端”

比较大学的自我学位,至今为止有过尝试。 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予自主评审工作的意见》和名单,批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20所高校开展学位授予自主评审。

但是,据储蓄朝晖称,实践中的高校仍然受到很多限制。 如何更积极地贯彻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淡化学位授予工作高度行政化的直接管理和严格规划管理,并充分尊重学位授予单位的自主和裁量权,从体制建设出发,使高校承担越来越多的学位质量责任,建立学位质量与自身信用和生存快速发展机会的更直接联系 这是学位法需要进一步探索的方向,也是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标题:“学位法呼之欲出能否遏制学术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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