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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互联网与金融的快速融合在促进金融创新、满足民间投资诉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借用网络贷款新闻中介平台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情况。 日前,银保监会客户权益保护局发布了这样的实例,警告公众不要观察。

“警惕借金融革新之名搞非法集资”

银保监会客户权益保护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浙江望洲集团有限企业假借开展网络贷款新闻中介业务的名义,筹集不特定公共资金设立资金池,控制和支配资金。 望洲集团成立上海望洲财富投资管理有限企业、望洲普惠投资管理有限企业,以网络贷款新闻中介的名义推广,承诺保证本高收益,承诺7%—15%的不均匀年化利率以引导公共出资,为理财客户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虚拟账户,并在银行账户 选定投资项目后,要求将资金转移到虚拟账户进行投资,望洲集团和实际控制的担保企业为理财客户的债权提供担保。 望洲集团主导采用虚拟账户内的资金,最终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期支付本息。

“警惕借金融革新之名搞非法集资”

该负责人表示,网络贷款新闻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网络贷款新闻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新闻中介企业。 网络借贷新闻中介机构以互联网为第一渠道,为贷款人和放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新闻采集、新闻发布、信用信息判断、新闻交流、借贷中介等服务; 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者间接集资,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约定本担保。

“警惕借金融革新之名搞非法集资”

在本例中,是望洲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借网络贷款新闻中介的名义,以虚构项目标的、非法集资设立资金池、承诺高收益等手段非法集资,以金融创新为名实施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银监会客户权益保护局表示,近年来,一些机构和平台假借网络借贷新闻中介等金融创新旗帜,支持中小微型公司、养老服务、网络新零售的名义,对架空项目的标的、高收益承诺、高收益承诺 公共必须树立科学合理的金融投资费用观念,不得投资业务不清晰、风险不明的项目。 公众还应该客观评价自身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选择符合自身风险偏好的金融产品。 决不能盲目追求高收益、忽视高风险,追随超过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产品进行投资。 另外,也不能不重视风险识别而一味追求担保或所谓“保本保息”的约定。 (本报记者屈信明欧阳洁)。

“警惕借金融革新之名搞非法集资”

《人民日报》《年08月03日18版》

标题:“警惕借金融革新之名搞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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