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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不仅破坏了交通基础设施,也威胁了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昨日联合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农机局等发布《关于维修违法改造组装车辆的通知》,要求到年12月30日各运输公司和个体运输主恢复违法改造组装车辆。 从2007年1月1日起,对未恢复原状的非法改装车辆予以严厉打击,强制恢复原状,依法进行上限处罚。
根据通告,凡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与《行驶证明》、《道路运输证明》、《车辆生产公司及产品公告》和车辆强制认证一致证明不一致的运输车辆,均属于此次维修范围。 “非法改造拼装车辆,是未经有关部门许可,擅自改变取得交通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结构的违法行为。 最常见的是随意加高、加宽、加长、卸下行李舱栏杆、增大车辆外廓尺寸。 ”市治超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据公安机关统计,每年约70%的重大交通事故是超限造成的,50%的集体伤亡事故与超限有直接关系。 超载运输车辆,特别是非法改装车辆,仅通过更换高压轮胎、加厚钢板、升高车室板等措施实现超载运输,但车辆自身的操纵、制动、动力、传动系统仍处于出厂状态,长时间超载运行后,车辆的制动性能和 ”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货运车辆超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打击非法改造车辆是各级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求是的具体措施,也是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维修方案,至年12月30日,各运输公司和个人承运人将对非法改装的车辆恢复原状。 从2009年1月1日起,由市交通、公安、国土、质量监督、工商、农机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检察小组对尚未恢复原状的非法改造车辆进行严厉打击,强制恢复原状,依法上限处罚。 恶意阻碍执法,实施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从通告发布之日起,各供应商不得将货物装上非法组装的车辆。 违反规定的,市国土、交通等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重罚。 (滁州在线——皖东早报( ) ) ) ) ) ) ) ) )。
标题:“滁州市对非法改装货车下达“限改令” 年底前自行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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