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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2月12日从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获悉,从明年6月1日起,黄标车和无标车全时段区域禁止范围扩大到全市区范围(四县一市除外)。 到明年年底,将基本取消全社会的黄色标准车。
据统计,合肥市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目前已突破115万辆(汽车约92万辆),其中黄标车5.6万辆。 汽车特别是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是引起阴天天气的重要原因之一,黄标车必须尽快淘汰。
据了解,此次被淘汰的对象是合肥市范围内注册的黄色标准车和老式车。 其中,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ⅲ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旧车是指不符合国家iv排放标准的车。 在淘汰黄标车和旧车的进度上,我市排出了已经确定的日程表。 合肥市原定的3.12万辆的目标已经完成。 到明年年底,将基本取消全社会的黄色标准车。
据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后将扩大非绿色车的禁止范围。 从明年6月1日起,黄标车及无标车全时段区域禁止范围扩大到全市区范围(四县一市除外)。 年起实施全市(含四县一市)黄标车及无标车全时段禁止运行。
结合黄标车和无标车的禁区,增设交通禁止标志,加强执法处罚,利用监控设施进行自动拍照比对,建立绿色以外车的处罚机制。 并且加强了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没有进行公路行驶和注销的车辆的执法,发现了一辆一辆的抽查。
根据安排,废止黄标车将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办法,按照登记登记行政区域执行具体任务。 此外,对运行中的黄色基准车进行彻底调查,对未通过安全技术检查和环境保护检查标志的各种乘客、货物、危险品运输等运行车辆一律不颁发“道路运输证”。
全市登记的新车和转入的二手车,禁止合肥市必须符合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的黄标车在合肥转移登记,不对全体黄标车办理新车登记业务。 此外,实施黄标车早期淘汰补偿政策,加强黄标车检测管理,每季检查一次。 对检查机关出具虚假检查报告的,依法严格调查。 (合肥在线-合肥日报)
标题:“合肥淘汰黄标车“时间表”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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