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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信重大决策的出发点是如何更加透明、更加科学、加强社会了解和支持的? 最近,《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年8月1日起施行。 方法要规范指导重大行政决策的全过程,决策机关违反规定给决策造成重大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不利影响的,要反查责任,落实终身责任追究。

“8月1日起,江苏将对重大行政决定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五个方面的决策事项适用于新方法,包括制定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要公共政策和措施。 制定在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等方面制定重要规划利用和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要公共政策和措施; 决定本行政区域实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的政策决定将严重影响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是关系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共切身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其中,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本法。

“8月1日起,江苏将对重大行政决定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方法从启动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判断、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公布执行协调、法律责任等方面逐一确定了相关手续和规范要求。 例如,除不依法公开的部分事项外,决定承包商应采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和特定群体容易参加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或有较大分歧时召开听证会

“8月1日起,江苏将对重大行政决定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方法规定,决策机关应当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或者专业性强、技术性强的,应当证明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并通过新闻发布会、采访等方式进行普及解读 不依法公开的除外。

重大行政决定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以及其他必要情况,可以展开决定后再作判断。 决定后的判断结果是调整重大行政决定的重要依据。

方法进一步确定了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决策机关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对决策机关的行政首长、负责的其他领导和直接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决定严重错误或者必须依法及时作出决定,长期拖延,造成重大损失、不利影响的,反哺责任,执行终身责任追究,担任决定机关行政首长、负责人的其他领导、直接负责人 决定承办单位或者负责决定相关工作的单位不按规定履行决定手续,或者在履行决定手续时失职渎职作假行为,或者被执行单位拒绝执行,或者被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延迟执行重大行政决定,或者在执行中被发现 (记者石小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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