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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苏报(记者陈秀雅)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苏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了我市第一部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苏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

今年以来,市残联以贯彻执行《苏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为契机,不断完善残疾人各项权益保障。 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围绕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的责任分工、残疾预防康复服务、残疾人教育与就业、残疾人文化与体育、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保障机制7个方面的重要任务,重点介绍了各部门的残疾人援助、残疾 然后,根据力量行动,适度进步的大致上标记发达城市,弥补现有的短板,适当创新制造优秀的东西。

“苏州市出台“实施意见” 不断完整残疾人各项权益保障”

《实施意见》确定了各级政府、余工委及其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建立了联合管理、有效运作、强有力的协调机制。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余工委会议,建立向市委、市政府定期报告业务等的制度。 在完善的残疾预防康复服务体系制度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加强社区康复服务功能,提高设施康复服务的质量效果。 完善康复补助政策,扩大15至18岁(不含18岁)残疾未成年人康复补助的涵盖范围。 在保障残疾人教育和就业权利方面,《意见的实施》确定了全面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困难残疾人家庭适龄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扩大融合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做到应有尽有。 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制度,推进残疾人就业比例分配,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持,鼓励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在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实施意见》提出在切实落实残疾人兜风保障政策的基础上,提高医疗救助、商业保险、旅游、公共交通、新闻补贴等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健全残疾人寄养服务体系制度,适当提高全日制、居家、日间寄养服务标准。 加强“残疾人之家”的建设管理运营,支持低收入残疾人参加补助就业,确定领取的报酬不计入家庭收入总额。 在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实施意见》强调重视无障碍城市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道路、公共交通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继续推进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试点建设无障碍主题公园。 加快新闻无障碍建设,五年内在全市实现政务和公共服务网站的新闻无障碍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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